政府信息公开

(市统计局)

索引号
0152861874/202500316
文  号
来 源
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5-08-29
香格里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发布时间:2025-08-29 09:40     浏览次数:207   
字体:[ ]
打印

香格里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香格里拉市统计局

香格里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37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宣传动员、人员选聘、方案制定、普查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站位,深刻认识普查意义。香格里拉市各级部门及相关人员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性,认识到此次普查是对全市经济发展的一次“全面体检”和“集中盘点”,对于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培训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国家、省、州关于经济普查的政策文件和指示精神,让每一位参与普查的工作人员都充分理解普查工作的价值和自身肩负的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高效工作体系为切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工作,按香格里拉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安排,从全市各乡镇抽调了225名普查员、35名审核员,并于2023年12月27-29日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暨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培训。郑建江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各乡镇分管领导、审核员、普查员及市经普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市经普办8位工作人员就普查登记总说明、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表、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盈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情况、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等各专业登记表表式和指标解读等内容进行详细的培训讲解,同时就普查员数据采集操作方法、审核员内网操作流程进行现场实操演示。会议还对经济普查法律法规开展培训,并签订了数据保密承诺书。

二、多措并举,科学规范实施

(一)完善制度保障。全面借鉴往年普查积累的丰富经验,积极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做法,并深入开展大量调研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市级综合试点与专项试点,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香格里拉市实施方案》进行严格检验与优化完善 。同时,陆续印发《香格里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香格里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预防风险工作预案》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全方位、系统性地为普查实施筑牢制度根基,确保普查工作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二)优化普查方法。严格遵循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的科学流程,对香格里拉市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开展“地毯式”清查。通过这种细致入微的清查方式,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精准无误,普查单位完整无缺、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完成后,针对不同普查对象类别,实施分类调查,即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科学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切实保障普查数据的全面性与代表性。

(三)创新技术应用。积极引入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全面推广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进行基层普查数据采集,极大提高了数据采集的效率与准确性。同时,鼓励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填报数据,进一步拓宽数据采集渠道,提升普查工作的便捷性,大力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实现数据的信息化管理与高效流转,有效提升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为普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严格数据审核。组建专业的数据审核团队,明确各成员职责,确保审核工作责任到人。制定详细的数据审核标准与流程,对普查数据进行多轮次、全方位的审核。检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重点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合理。针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普查对象进行沟通核实,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存疑数据,组织专家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提出科学合理的处理意见,确保存疑数据得到及时、准确的修正,全力保障普查数据质量

(五)强化质量检查。制定并严格执行《香格里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自查与抽查工作。采用实地入户、现场核查的方式,对抽取普查小区内全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的数据采集质量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核实单位的存续状态、实际经营地址、主要业务活动以及营业收入、资产总计、期末从业人员等关键经济指标,通过查看财务资料、原始凭证等方式,与上报数据进行逐一比对,确保数据填报真实准确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汇总梳理,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同时,针对共性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照检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不断提升普查数据质量

依法普查树牢法纪意识

(一)依法普查是经济普查的根本遵循。《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普查工作划定了清晰的边界与规范。普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照这些规定开展工作,从普查对象的确定、数据的采集,到信息的录入与整理,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及时,为政府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树牢法纪意识对参与普查的各方都至关重要。普查机构和人员时刻牢记法律赋予的职责与义务,坚决抵制各种干扰普查数据的行为,做到不篡改、不虚报、不瞒报。同时,加大对普查对象的普法宣传,让他们明白如实提供普查资料是应尽的法律义务,打消其顾虑,积极配合普查工作。此外,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普查环境,从而保障香格里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推进,为地区经济发展描绘出精准的“画像”

四、攻坚克难,全面摸清家底

(一)清查摸底按照“地毯式”清查的要求,普查人员对全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逐一清查登记。在清查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基本信息、经营状况等,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

(二)普查登记普查登记期间,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和工作流程,深入普查对象单位,认真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加强对普查登记工作的质量控制,建立健全数据审核、复查制度,对普查数据进行层层审核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数据差错,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三)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在正式普查开始后,市普查办负责建塘镇主城区 10个普查区 53个小区的现场指导工作,指导员每天穿梭在大街小巷指导普查员采集普查数据;对普查数据质量认真把关,重点对营业收入、资产总计、税金及附加、期末人员数等指标进行逻辑关系核算,对数据明显偏大或偏低以及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进行认真核实、查明原因,做到数出有据、合乎逻辑,负责其他乡镇的指导员也时时跟踪入户登记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在普查登记过程中,对已登记填报单位,普查员严守普查工作纪律,为普查单位和对象保密;对态度生硬,拒绝配合的单位则讲究语言技巧,用耐心细致的人性化沟通消除对方顾虑,赢得普查对象信任,并配合完成普查任务。

(四)确保经济普查核查单位无遗漏。市普查办对底册搬迁、注销、停业的单位做好相关记录,并对实际搬迁至本小区外的单位,要求普查员及时上报市普查办,积极与其他小区进行沟通、协商、配合,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对失联单位通过多渠道咨询查找,确保辖区单位应普尽普。

五、全程把控,确保数据质量

香格里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始终把数据质量放在首位。从前期准备到实地清查,再到数据录入与审核,各环节都严格质量把控。

(一)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制定《香格里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明确数据质量控制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从普查方案设计、清查登记、数据审核、质量抽查等各个环节,加强数据质量管控,确保普查数据符合实际、真实可靠。

(二)开展数据审核验收在普查登记过程中,采用人工审核与计算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普查数据进行实时审核。重点审核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逻辑性和合理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普查人员进行核实修改。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州的要求,认真开展数据质量抽查和验收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三)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普查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统计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虚报、瞒报、拒报普查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维护了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了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

总体来看,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主要数据较好反映五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235个,与2018年末(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39.1%,从业人员43639人,增长11.2%;个体经营户12191个,从业人员19705人。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