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9-11
页面已归档
政府信息公开

(市统计局)

索引号
0152861874/201700051
文  号
来 源
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17-08-30
【工作动态】香格里拉市统计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17-08-30 14:53     浏览次数:1003   
字体:[ ]
打印

香格里拉市统计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2017年5月28日,经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制定实施,是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建立现代统计调查体系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当前,党和国家更加重视统计事业,社会各界日益关注统计工作,制定统计法实施条例、夯实统计法治基础,对于统计改革建设和提高数据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广泛宣传《条例》,是保障《条例》得到切实有效执行的重要前提,也是每个统计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认真落实《条例》的贯彻学习,香格里拉市统计局于2017年8月30日在职工大会上集体学习了《条例》的总体精神并明确指出了我局职工学习《条例》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会议上局领导对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条例》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依据制定,体现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大政方针,对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深入学习,力求实效,要丰富学习方式,采取举办培训班、法制讲座、专题学习会、座谈研讨等多种行式,要注重结合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的有关精神要求相结合,力求实效。

三是广泛宣传,有的放矢,要向社会宣传、要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要向各级领导干部宣传。

四是严格执行,强化责任。各级调查队和广大统计调查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履行职权,切实按照《条例》要求,加强管理,规范调查。

最后特别强调了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有助于营造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良好氛围,开创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局面,《条例》的全面施行推动了统计事业的深化改革创新,有助于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