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土地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于2023年8月9日向我局提出《香格里拉市土地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给予审查〈香格里拉市空港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的请示》, 我局于2023年8月10日依法受理,并组织专家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审查及文本修改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报告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你《香格里拉市空港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
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香格里拉市空港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附件:香格里拉市空港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