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迪庆州水务局关于印发<迪庆州水务局贯彻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迪水发【2023】5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督字【2023】36号),现将我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总体推进情况
根据《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香格里拉市贯彻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香办法【2023】17号)等要求,香格里拉市水务局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8次局务会议研究部署小水电生态流量下泄相关工作,先后2次深入现场调研,协调推动小水电清理整改等工作。
二、督察任务进展情况
严控数据质量,保证每个设计生态流量泄放的水电站按时按质按量通过视频、图片、数据的形式上报实时生态流量泄放情况,截至目前,涉及我单位的整改任务有1项,已完成整改1项,2023年所有电站足额下泄生态流量,为推动全市小水电站的绿色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具体问题及整改措施
具体问题描述:
《实施方案》中由水务局牵头的事项为1项: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整改力度不够。
督察报告指出: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均指出云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存在生态流量泄放不足、监控设施位置不准确等问题没有被及时纠正等问题。督察发现,迪庆州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力度还显不够,生态流量泄放不足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州级整改方案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背景下,2022年以来,迪庆州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较差或连续多月泄放不合格等问题,多次被省级有关部门通报。督察组下沉维西县调取平台监控数据时还发现,吉岔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弄独河水电站数据未上传。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整改措施一:按照《云南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全面排查,抓好发现问题整改工作。2023年4月底前完成2022年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泄放设施改造等问题的复核检查工作。
整改措施二:常态化开展生态流量监管工作,通过生态流量监管平台排查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或通报,要求电站业主立行立改,当月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四、整改情况
一是每个工作日安排专人负责在云南省小水电监管系统、迪庆州生态流量监测监控平台排查问题,发现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或通报,要求电站业主立行立改,当月完成整改;2023年2月16日,根据《关于制定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按照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制定了整改方案。2023年4月19日,对20座小水电站33个问题进行通报(香小水电办发【2023】1号),至2023年10月19日已完成整改33个问题;二是4月17日至21日、9月21日对涉及下泄生态流量考核的23座小水电站完成现场核查工作。三是签订了《香格里拉市2023年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考核达标责任书》16份。四是2023年1-10月我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达标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