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水务局)

索引号
433045060G/202300265
文  号
来 源
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3-07-12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关于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3-07-12 15:13     浏览次数: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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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对照《云南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迪庆州压实属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河长联系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责任力度不够,部分河长联系部门未按要求落实服务联系河长、协助河长巡河、督办河湖问题整改等责任,出现河(湖)长办单打独斗的现象。督察发现,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2022年年底前要完成河湖清四乱问题的整改销号,但截至2022年10月31日,迪庆州共排查河湖四乱问题23个,整改销号仅13个,销号率56.52%,排名全省倒数第一。

责任领导:史利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河长办(市水务局)和红宝

配合单位: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河(湖)长制责任,推动河湖清四乱问题的整改销号,提升各级河(湖)长、联系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履职能力,进一步规范河(湖)长制工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县(市)级河湖长年内巡河检查不少于4次、乡(镇)级河长年内巡河检查不少于12次、村(社区)河长年内不少于52次巡河检查;二是创新工作方式。发挥好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等协作机制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涉水工作中的作用;三是加快问题整改销号,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河湖清四乱问题整改,并压实各级河湖长的巡河、护河责任,积极开展相关培训,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以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坚持以问题导向,着力提升各级河长巡河效能,认真落实迪庆州河长湖长巡河履职四项机制开展巡河护河。确保各级河长及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巡河工作,截止5月底全市各级河长巡河共计2476次,市级河长巡河75次,乡级河长巡河491次,村级河长巡河1910次。

二、印发了香格里拉市《“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香格里拉市“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联合巡河,齐抓共管,共同守护高原水环境向善向好发展。

三、完成未销号“四乱”问题整改销号。截至目前,侵占金沙江干流违建鱼塘问题,涉及的垃圾池、厕所和鱼塘已全面拆除完成并恢复了河道原貌;东旺河侵占河道岸线问题,完成侵占河道管理范围线部分构建物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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