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安排,州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定2023年7月开展水利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香格里拉市水利水电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定于 2022年7月召开评审会议。为做好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评审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系列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二)评审条件:
1.申报技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水利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2.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水利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申报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水利技术工作满3年。
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范围对象
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等专业科研、规划、勘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符合水利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水利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水利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四、申报人员准备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详见附件1)一式3份。要求:认真阅读《评审表》填表说明,规范打印填报。
(二)《水利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详见附件2)一式2份、扫描件一份。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加盖公章后的《评审简表》,1份按《水利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3)要求放入评审材料资料袋或文件盒中装订;1份《评审简表》单独报送。同时报送加盖公章后的《评审简表》扫描件1份(以申报人员姓名为文件名)。
(三)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要求:清晰、平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A4纸单面,1份按《一览表》要求放入评审材料资料袋或文件盒中装订,1份单独报送。
(四)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要求:需提供申报人员全部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复印件(主要包括第一学历、全日制教育学历、工作后在职教育学历等),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两个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装订,按《一览表》要求放入评审材料资料袋或文件盒中装订。
(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各1份。要求:复印清晰,平正,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按《一览表》要求放入评审材料资料袋或文件盒中装订。
(六)学术成果。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国家统一组织评审,并有明确要求的职称资格外,在论文方面不作硬性要求。
(七)业绩成果(如技术报告、研究成果等)。要求:材料真实,装订顺序与《评审简表》填写一致,按《一览表》要求放入评审材料资料袋或文件盒中装订。
(八)评审材料。要求:将评审材料按《一览表》要求规范牢固装订成册,放入一个资料袋或者文件盒中,《一览表》可靠牢固粘贴于资料袋或者文件盒正面,文件复印要求:2页以上复印件请双面复印。
(九)申报人员近期电子证件照片。电子证件照片格式要求:证件照片为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辦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片的格式为JPG格式;电子证件照片的名称按照“姓名+身份证号,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 jpg”命名。
五、规范个人申报行为
(一)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二)2022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三)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本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本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本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六、其他事项
(一)用人单位须建立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按照公开、平等、民主和择优推荐原则,开展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用人单位要组织涉及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职工学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5 号),指导职工规范准备申报材料,督促引导职工诚信申报,强化用人单位推荐审核职能职责。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定,对申报人员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为职称评审把好入口关。未按规定进行填报或审核推荐的,不予受理。对于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或推荐审核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二)用人单位将《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向上级部门报送。
(三)申报人员请于6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市水务局(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一号楼3楼3-22)进行审核,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核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材料,不予接收。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仅清退《评审表》,其他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根据需要做好个人材料的备份工作。
(四)2022年(含)以来,全省范围内经各评审委员会评审、用人单位考核认定和资格确认取得的初、中、高级职称,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实施职称电子证书后,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已发放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
(五)未尽事宜按香人社发〔2023〕50号文件及省、州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水利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
3.评审材料一览表(请贴于材料袋封面)
4.承诺书
5.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联系人:和继红 18288826805
地 址: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1号楼3-2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