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水务局关于63条规模以下河流
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初稿)的公示
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河湖管理边界线,是加强河湖管理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更是中央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明确要求,根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示的督办通知》(云河长办督〔2019〕71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水河长[2019]2号)、《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督办通知》(云河长办督[2020]22号)等文件精神,香格里拉市水务局牵头初步完成了63条规模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特此向社会公示63条规模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初稿)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887-822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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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