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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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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5-01-16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09:16     浏览次数: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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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审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全面加强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做到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审计工作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指哪儿打哪儿,打哪儿成哪儿,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把问题查准、查深、查透,做到整改到位、处理到位、问责到位,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维护中央权威、促进政令畅通、推动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利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为业务基本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为业务准绳严格落实“审计八不准”审计四个严禁“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八条禁令”规定“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内外并治,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为主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始终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我局始终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重点抓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专项资金审计及省、州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审计。根据全年审计工作实际,科学制定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审议报市委审计委员会审定,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审定同意后下发实施。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共完成审计项目41项,出具审计报告40份、专项审计调查报告1份,审计专题报告6份、综合性报告1份,市管领导干部离任交接鉴证意见4份。查出主要问题金额60469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07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9392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121个;审计处理金额3147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62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2213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872万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2326万元;核减投资额217万元;审计期间提出审计建议114条;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18件,移送处理金额1311万元审计工作在严肃财经法纪、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地发展。 

(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合法、结果客观公正

1.认真落实各级复核责任,层层把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将审计组组长复核、审计组所在股室复核、法规股审理、总审计师复核、分管管领导复核、业务会集体决策落到实处,明确各自的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层层把关,及时纠正审计报告中存在的个别问题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的做法,有效防范滥用自由裁量权,从而降低了审计风险,保证了每一个审计项目都程序规范、认定的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得当,审计执法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未出现审计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事项。

3.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案卷评查无不合格案卷。一是严格落实审计执法公示。将审计项目、审计依据及内容、审计机关的权限、审计纪律、审计机关受理举报和接受监督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进行公开;在审计过程中,审前先在被审计单位进行公示,审计期间全程接受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的监督,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透明度。二是深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依法主动发布审计结果公告8份,增强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年度审计工作。三是坚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在实施审计、现场检查、勘验、询问或者现场登记保存等调查取证活动中,注重对全过程进行文字、录音、录像等记录;项目结束后严格按照《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操作规定(试行)》对审计档案进行归档,审计档案规范完整。持续推动审计程序规范化,严格立项、下发通知、制定方案、审计取证、编制底稿、完成报告、作出决定、移送处理、送达等行政执法程序,并统一运用规范文书范本进行记录和出具,确保审计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年内未发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更新单位联系方式、机构领导信息,发布政务信息113条(含审计工作动态56期、审计结果公告8份、审计公示23份、其他信息26条),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全年未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

(三)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及我市配套方案

1.强化政治能力建设。坚持党对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大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到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开展各项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每个审计项目和每项重点工作中,突出审计工作的政治功能,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履行市委审计办职责,筹备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全力打造一支有担当有作为的审计干部队伍。

2.强化业务能力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要求,一是8人参加了由市司法局组织的为期两天的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能力提升暨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二是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审计厅组织的4次共6天的执法培训和业务培训,其中:公共法律知识12学时(包括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复议等),审计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36学时(包括政府采购、审计质量控制、优秀审计项目经验交流等);三是局内自行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了为期3天的执法人员培训,其中公共法律知识8学时(包括保密、国家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审计业务知识16学时(包括审计法、审计准则、预算法等)。

3.强化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审计执法人员严格按要求全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新进人员及时办理执法证件,对退休、调离人员的执法证件均按要求收回并交市司法局,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及证件管理不存在差错。

4.加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认真梳理审计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风险点,及时按要求出台了《香格里拉市审计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旨在督促审计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作中坚决杜绝清单所列情形。审计执法过程中通过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审计项目审理复核一体推进落实。审计组审计执法过程中审计实施过程中,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始终保持审计独立性,不受利益驱动,遵循法律法规,确保执法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尊重被审计单位,做到规范、文明执法。保持清廉,避免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能够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未发现存在清单所列问题。

5.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各业务股室自查与法规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通过案卷评查,有效促进了我局审计执法案卷的规范和完整,提高了审计执法案卷质量,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6.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我局严格执行由省审计厅统一制定的《云南省审计机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审计过程中,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了审计监督执法中存在的该严不严、该宽不宽、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问题,让被审计对象在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7.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云南省审计机关贯彻落实“四敢”要求 进一步做好容错免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坚持依法审计、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坚持鼓励担当作为创新发展、坚持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并重。

8.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以党建引领,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在全省审计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改革工作中,通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核评鉴初级2名、中级9名、副高级1名,完成8名相关人员的职级套转工作,并依次为契机,推进以考促学,鼓励审计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考试,取得中级审计师资格5人,高级审计师资格1人,注册会计师资格1人,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认真研究制定了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不存在近五年未发生、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等行政执法事项。

9.加强行政执法协作联动。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由法规股专门负责,目前审计工作中尚未发现需直接移送检查机关的涉刑案件。二是根据审计法要求,审计发现的应当依法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的问题均依法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不存在越权处理的情况。三是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巡视巡查与审计的沟通协作,按要求及时提供有关审计报告及发现问题清单,积极配合开展有关工作。审计中发现涉嫌违纪问题,及时依法移送纪委监委处理,沟通协作顺畅,审计机关依法移送,纪检监察依法受理。

10.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按审计机关垂直管理要求,我局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主要依照执行上级审计机关出台的制度。在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办法》《云南省审计厅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等制度,并结合实际修订了《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香格里拉市审计局项目质量管控考核办法(试行)》《香格里拉市审计局提升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工作方案》,把牢质量控制的关口,切实提高审计质量。

11.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我局作为最基层的审计机关,接受上级各级审计机关的监督,积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开展审计质量及执法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局内由法规股对各业务股室审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2.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审计前依法公开有关事项、审计后公开审计结果,接受社会及被审计单位的监督。内部监督方面,审计组设置廉政监督员,局领导不定期到审计组检查指导工作,法规股对审计组全过程审计记录进行审查,确保审计人员依法开展审计,审计结果公正、合法、有效。

(四)认真履行普法责任

1.加强单位内部普法,把日常学习及业务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一是制定《香格里拉市审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将学法列入各类会议铁定议题,组织全局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学习各类法规13次28份二是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布普法案例、法条解读等40余条;三是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3次,旁听庭审2场次,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为期3天24学时的执法能力培训。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推动法治机关建设,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2.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及被审计单位普法5年来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多发性、易发性问题进行了收集梳理汇总,“身边人身边事”编制印发香格里拉市2017年至2022年审计查出典型问题汇编》600本供各单位、部门、乡(镇)学习借鉴,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作用在全省审计系统内属首次坚持审计组进点授课制度,要求审计组在哪里审计就在哪里普法、工作到哪里就在哪里普法,年内在各部门乡镇开展授课4场次,为新提任120余名科级干部进行审计知识培训1次。通过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告知向新任领导干部发放《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资料汇编》;在审计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审计单位解释其违反的有关法律法规,引导被审计单位学法、守法,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审计执法全过程。三是在宪法宣传周走上街头,向广大市民朋友发放宪法、民法典宣传单150余份。四是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对全市教体系统开展了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及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情况专项审计,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国家财经纪律。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审计执法能力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有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运用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推进审计改革、服务发展、应对风险查找问题的意识还不强、本领还不高。

审计任务与人员力量、业务水平的矛盾突出。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日趋繁重之间的矛盾更加明显,人员少、任务重已成为我局最大难题。

)统筹加强合法性审核人员力量有差距。合法性审核工作专业性、政策性、法律性强,内容广泛,需要专业人才来完成。目前,我局承担合法性审核人员力量十分薄弱,仅有一人负责该项工作,还需分力承担项目审计等工作。加之受专业水平、知识结构和日益繁重的审核任务,审核质量不能百分百得到保障。

部分审计人员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审计工作面临新任务新要求需要审计人员既要精通专业知识与审计实务,也要熟知法律知识,还需要理论与实践融汇贯通,对审计人员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审计成果运用不足一方面审计组除审计报告外,向政府提供综合性审计结果报告少不能站在市委市政府宏观管理的高度提出综合性的全局性审计建议,审计监督有余,审计服务不足另一方面审计整改工作短板日益凸显,部分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不重视或重视不够,部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甚至难以推动。

)普法宣传对象、内容、手段仍需加强。受限于我局工作性质,普法对象仅局限于单位内部及被审计单位(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擅长的财经法规受众也局限于被审计单位,面向广大普通群众的民法典等内容的宣传仍需不断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的手段也还需进一步推进。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同奖惩。

(二)学法用法重视程度高。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记心上、抓手上、落实处,做到了涉法工作逢会必讲,涉法工作优先安排。由政策法规股牵头认真规划年度普法事项,组织制订年度培训计划,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三)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到位。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航定向,不断强化学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固化为“铁定议题”,对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的领导干部全部要求申请执法证,并且每天均要通过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平台坚持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涉及重要决策事项,及时召开党组会、局务会讨论决策,所有审计报告均需审计业务会讨论审定,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五)指导各股室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审计、随意插手审计组开展工作。要求审计组严格落实廉政监督员制度,每个审计组必须明确一名廉政监督员,不定期向党组汇报审计组执行相关纪律情况。每个审计组外出审计期间,至少一次到审计现场督促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依法审计,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为主线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理论学习,着力提升审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从思想上深刻认识提高实践总结、分析思考能力的重要性,向优秀看齐,切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注重总结、认真思考,不断提高提炼成果的能力。

严格按法定程序、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做实成果、防范风险,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务实高效、廉洁保密,加强和优化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落实审计质量分级负责制,深化研究型审计,保障审计结果文书、审计信息等审计成果质量,提高审计效率,防范审计风险,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创新方式方法,科学谋划好下一年度审计项目,着力缓解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审计质效。持续深化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统筹,加强沟通协调和成果共享,避免交叉重复审计。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推动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的深度融合,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聚焦重点,锁定疑点,紧盯重大问题,坚持查深查透,切实提高审计报告质量。

加大审计整改跟踪力度,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坚持把审计整改作为被审计单位抓好政策落实、规范预算执行和财经管理工作的有力抓手,着力以提高审计成果运用,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为重点,采取多项措施,督促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力度。

加强审计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动审计职能及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宣传、宣讲工作。做到审计审到哪里,审计宣传开展到哪里,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等开展宣传,提高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认同感,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审计质效。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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