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5年第29号
(总第231号)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香格里拉市金沙江
白格堰塞湖泄洪灾后江堤重建工程
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五年三月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审计局于2024年7月至10月,对香格里拉市金沙江白格堰塞湖泄洪灾后江堤重建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2019年7月18日,迪庆州水务局以《关于对金沙江云南迪庆段白格堰塞湖泄洪水毁应急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迪水发〔2019〕159号)文件批复概算总投资为16835.22万元,其中香格里拉市投资9622.52万元。该项目实施地点为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上江乡、五境乡金沙江沿岸水毁区域。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针对香格里拉市段属于下游段,位于金沙江左岸金沙江河段内农田、人民群众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河势稳定受到重大影响的5个岸段进行护脚、护坡治理,5个岸段长5.04千米。
审计结果表明,香格里拉市金沙江白格堰塞湖泄洪灾后江堤重建工程项目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核算,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结算价款、多计待摊投资、拖欠企业工程账款、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结算价款14.30万元。
(二)少计待摊投资70.75万元。
(三)拖欠企业账款4657.60万元。
(四)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及时足额兑付征地补偿金3.29万元。
(五)未按规定计提并缴纳印花税。
(六)项目完工未结转交付使用资产。
(七)档案管理不规范。
(八)财务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结算价款14.30万元的问题,要求对本次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收回,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得在支付;对少计待摊投资70.75万元的问题,要求准确核算项目成本,按照确定的项目投资金额作相应的账务调整,并计入建设项目成本;对拖欠企业账款4657.60万元的问题,要求优化措施,制定清理拖欠账款计划限时销号,及时支付拖欠账款,优化营商环境;对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及时足额兑付征地补偿金3.29万元的问题,要求协调资金并督促金江镇将该资金按规定及时支付;对未按规定计提并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已缴纳了印花税1.23万元,并进行了账务处理;对项目完工未结转交付使用资产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及时归档项目原始资料,并加强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在审计期间进行了账务调整。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在今后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定核定项目建设成本,及时核算,及时缴纳印花税,严格履行纳税义务;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筹措建设资金,解决缺口资金问题,及时支付工程款项;三是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四是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完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香格里拉市金沙江白格堰塞湖灾后江堤重建工程建设管理处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截止2025年02月25日,整改情况如下:一是针对多计结算价款14.30万元的问题,已对工程结算价款进行账务调整,完成整改;二是针对少计待摊投资70.75万元的问题,已进行账务调整,完成整改;三是针对未按规定计提并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已缴纳了印花税1.23万元,并进行了账务处理;四是针对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提交了征迁台账、征迁原始记录及上江乡线路搬迁款结算资料,完成整改;五是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在审计期间进行了账务调整,完成整改。其余3个问题尚未完成整改。
对于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将继续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