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5年第1号
(总第203号)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香格里拉市2023年度
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
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
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五年一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审计局自2024年5月至7月,对2023年度香格里拉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审计基本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香格里拉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77904万元,总支出总支出58289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50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58710万元,支出总计44717万元,结余1399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96786万元,总支出为114449万元,结余-17663万元,滚存结余15931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93万元,支出为279万元,结余14万元。
(二)决算草案编制总体情况及年终决算事项办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为6802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2981万元,年终结余决算数为972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为5871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695万元,年终结余决算数为140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数293万元,支出决算数279万元,年终结余14万元。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30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970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66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30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积极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不断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在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兜住“三保”底线,保障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组织的年初预算编制基本完整,预算批复和具体执行程序基本符合相关法规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基本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及相关单位财政决算草案、决算报表的编制和汇总基本符合预算法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但审计发现还存在“公务接待”费压减不到位、预算调整未报人大审批、未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规模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方面。预算调整未报人大审批;预算、决算报表数据不准确,未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规模;财政暂付性款项占比过大,加剧财政运行风险隐患;暂付性款项不降反增;未及时清理消化暂付款。
(二)其他问题方面。对采购工作监管不到位;专债资金支出进度慢;专债项目资金形成的银行利息未缴入国库以及对防震减灾资金专项审计发现的补助对象不精准、扩大开支范围和档案未及时归档问题。
(三)以往年度审计发现但仍未整改的问题方面。如:没有全面清理收回已经发生的财政借款、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调整未报人大审批,未经批准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市财政局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调整预算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对预算、决算报表数据不准确的问题,要求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确保预算、决算报表的数字准确;对未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规模,财政暂付性款项占比过大,加剧财政运行风险隐患的问题,要求市财政局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规模,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消化,减轻财政运行风险隐患;对暂付性款项不降反增的问题,要求市财政局应遏制增量,积极消化存量,今后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未及时清理消化暂付款的问题,要求市财政局完善消化方案,积极争取资金,采取多种方式,分对象、分层次有序推进消化工作;对采购工作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市财政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督促相关预算单位严格按照采购法规定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督促相关单位对于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要求履行采购程序,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超期购买服务;对专债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要求督促市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加快对应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防震减灾资金审计中针对发现的补助对象不精准、扩大开支范围和档案未及时归档问题,要求市住建局及时收回资金,加强审核,对扩大开展范围的资金及时调整账务,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及时按要求对户档进行归档;对以往年度审计发现但仍未整改的问题,要求市财政局在审计报告整改期限内纠正上述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各项财政资金核算工作,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严格履行预算编制程序,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资金统筹力度,加强资金分配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金的分配,必须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坚决取缔无效、低效的项目资金安排。二是强化资金统筹管理,提升资金配置效益。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加大结转资金清理力度。建立专项资金动态调整机制。实时跟踪了解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按一定比例收回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三是强化绩效评价与资金分配挂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文件规定,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评价结果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增强支出责任,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建立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挂钩制度,为预算提供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持续加强预算刚性约束,规范支出管理。年度内新增刚性支出事项按程序统筹解决,不得新增暂付性款项,不断完善暂付性款项内控制度,完善监督预警机制,对当年发生的新增暂付性款项定期核对并及时清理,防止新增跨年挂账。五是强化管理,全面清理存量,落实只减不增要求。全面清理存量,不断完善消化方案,确保消化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及时催收、盘活存量资金等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消化。六是严格审批流程,确保危房改造精准性,进一步加强危房改造的监督管理,提取相关数据开展数据比对,杜绝出现重复享受的情况;同时,强化资金管理,及时更新相关文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截至2024年12月20日,整改情况如下:针对预算调整未报人大审批的问题,市财政局在以后年度严格按照预算调整报告执行预算,确有特殊情况的及时向市人大专项反映,申请调整。针对预算、决算报表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市财政局在以后年度严格各类报表口径的一致性。针对未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规模,财政暂付性款项占比过大,加剧财政运行风险隐患的问题,市财政局结合财政实际,制定2024年度暂付款化解方案,截止10月28日已化解7203万元。针对暂付性款项不降反增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加强年底冲销新增疫情等预拨经费。针对未及时清理消化暂付款的问题,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3年期整改计划。针对采购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已加强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监管,督促采购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成年度政府采购政策及系统培训,及时向涉及单位下达调查取证通知书。针对专债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市财政局将定期通报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督促部门加快支出进度,目前项目预计9月30日完成电器改造工程、12月30日前完成智慧水务检测平台。针对补助不精准和档案未及时归档、扩大支出范围的问题,市住建局已收回补助不精准3户40000元资金并完善相关档案归档;已收回扩大支出范围涉及单位鉴定费、监理费、设计费196944元。对以往年度审计发现但仍未整改的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
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将继续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