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4年第1号
(总第195号)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香格里拉市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财政
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的结果公告
(二O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审计局自2023年3月至6月,对香格里拉市财政局负责的香格里拉市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政府债务化解情况、绩效评价情况等进行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2022年,香格里拉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11457万元,总支出483686万元,年终结余277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90633万元,支出总计73708万元,结余1692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77842万元,总支出为71065万元,结余6777万元,滚存结余4075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70万元,支出为1万元、调出资金240万元,年终结转下年2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在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兜住“三保”底线,保障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组织的年初预算编制基本完整,预算批复和具体执行程序基本符合相关法规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基本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及相关单位财政决算草案、决算报表的编制和汇总基本符合预算法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但审计发现还存在预算单位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的用途、预算编制不细化不科学,为执行率低的项目持续安排资金、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专项审计查出各类问题金额共计26008.4万元,主要问题如下: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22年“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
(二)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2.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不够;
3.财政存量资金未充分统筹使用;
4.部分预算单位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的用途;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仍然安排支出;
(三)项目库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
6.未充分运用绩效评估结果。
(四)其他问题存在问题
7.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35018.59万元;
8.香格里拉市财政局没有全面清理收回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借款期超过3年的有14家单位46笔,未收回36738.88万元;
9.社会保险基金专户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9.28万元;
10.社保资金专户银行存款账实不符;
(六)历年审计未整改问题
11.2019年-2022年审计发现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有2项。
(1)香格里拉市2018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中香格里拉市财政局非税管理局违规占用非税收入100万元的问题。
(2)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不规范问题。
(七)抽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金江镇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发现问题
12.金江镇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涉及金额2.0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应当按规定在2023年度中调整一般性支出预算和年中增加的指标,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实现两事项支出逐年下降。针对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应当推进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整合统筹,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专项转移与本级财力资金一并研究预算安排和资金使用,杜绝出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大量结存的情况。同时,逐步完善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机制,精细预算编制及增快预算执行,加大存量资金与年初预算的统筹力度,有效缩小存量资金结余,优先发展规定产业和项目,及时将收回存量资金转到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进行资金统筹安排。加强对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做好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对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用途的部门按照支出情况作出说明,并追究相应行政责任。在下一年度编制预算应根据定额标准、编制、人员情况测算编报,在上年度基本支出水平基础上结合人员变化情况、实际开支水平、部门历年财政补助水平及部门履行职能的实际需要测算编制预算。针对项目库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应按要求做好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与预算安排、财政资金拨付挂钩,按照绩效审核结果安排预算,杜绝类似情况发生。针对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中,要求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应及时清理结算往来款,应全面梳理、清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经核实确实无法收回的财政周转金和其他财政借垫款,按照程序和规定核销。对于社会保险基金专户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应采用办法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对于社保资金专户银行存款账实不符问题,当及时查明原因,处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情况。针对历年审计未整改问题,要求市财政局应切实采取措施,在审计报告整改期限内纠正上述问题。针对抽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金江镇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发现问题存在问题,责令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人民政府应将审计期间收回的超范围支出2.03万元上缴省财政厅,并对其余4个标段的超范围情况进行再次核查,将核查情况报市审计局。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各项财政资金核算工作,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严格履行预算编制程序,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资金统筹力度,加强资金分配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金的分配,必须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坚决取缔无效、低效的项目资金安排。二是强化资金统筹管理,提升资金配置效益。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加大结转资金清理力度。建立专项资金动态调整机制。实时跟踪了解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按一定比例收回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三是强化绩效评价与资金分配挂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文件规定,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评价结果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增强支出责任,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建立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挂钩制度,为预算提供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香格里拉市财政局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市财政局在2023年度中进一步调整压减“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下发《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压缩公用经费用于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通知》(香财发〔2022〕140号)扣减全市公用经费5%部分,后续年度尽量压减一般性支出,已完成整改。对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方面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快资金拨付流程,加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存量资金支出力度和整合力度,年初预算布置和开展财务工作培训,持续强调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指导各部门全口径申报预算,在上年支出水平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实际情况高效合理编制预算,已完成整改。对项目库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2023年强化各单位绩效业务培训工作,并进行项目评估与政策评估相结合,绩效目标审核与重点支出项目评估结合,事前评估和预算评审有机衔接,对预算管理事前始终时候衔接推进,按照绩效审核结果安排预算,已完成整改。对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分问题被审计单位已整改,其中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和没有全面清理收回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的问题,后续年度不再增加长期挂账往来款和财政借垫款规模,往来款基本已经安排项目,但项目尚未完工,故未实际支出,同时其他应收款已积极对接用款单位及时消化清理。财政借垫款正在对接清理收回。对历年审计未整改问题,占用非税收入的问题已签订还款承诺书,同意分期还款,8月23日归还20万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拟发《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通知》自查并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登记程序。对抽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金江镇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发现问题存在问题,金江镇已收回超范围支出2.03万元并上缴省财政厅。
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将继续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