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2年第1号
(总第171号)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6年香格里拉市金江镇新建村木斯扎片区综合开发工程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二年三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对金江镇新建村木斯扎片区综合开发工程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香格里拉市金江镇新建村木斯扎片区综合开发工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示范项目,项目投资547万元。建设内容:三面光沟渠4条13 972米,其中:木斯扎一组2 070米、木斯扎二组1 579米、上所邑一组5 710米、下所邑组4 613米;上所邑一组溢流坝三道40延米;3米宽水泥硬化路2条1 940米,其中:木斯扎一组880米、木斯扎二组720米、瓦金街二组340米;瓦金街二组高3米防洪堤600米。
该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1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2016年5月1日,实际完工日期2017年2月5日。计划工期7个月,实际工期9个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程序不合规
(二)未完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三)建设单位将勘查设计及预算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
(四)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审计处理处罚:一是对招投标程序不合规、未完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单位将勘查设计及预算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3个问题,要求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引起高度重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同时厘清问题向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作出专题报告,并将报告及处理结果报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备案;二是对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要求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按照规定填制和取得相关的原始凭证资料,严格财务审批手续,杜绝在今后工作中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审计建议:一是建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规定,三是对不进行公开招投标项目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四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财务规定进行财务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招投标程序不合规、未完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单位将勘查设计及预算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3个问题,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已向市纪委监委作出专题报告,并将报告及处理结果报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备案。
(二)对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规定填制和取得相关的原始凭证资料,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已及时在项目完工工程量申报表上补盖公章和签字,完善项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