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香格里拉市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进行审计的
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和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财政审计总体方案及相关子项目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审办通〔2022〕28号)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小组,自2023年3月27日起,对你局管理的香格里拉市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的情况及香格里拉市202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香格里拉市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的情况及香格里拉市202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中根据工作需要将追溯到以前年度和延伸有关单位。对审计查出违反财政法规的问题将在审计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处罚。
现场审计时间:自2023年3月29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60个工作日。
二、审计人员
审计组长: 李 志 尧(行政执法证号:25160126014)
主 审: 七林诺捷(行政执法证号:25160126011)
审计组成员:蜂 亮 忠(行政执法证号:25160126013)
廉政监督员:李 志 尧(党组书记、局长:0887-8222582)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七林诺捷(15708877065)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市财政局审计室1-4-25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市审计局办公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仁安路83号(邮编:674499)
监督电话:市审计局办公室0887-8222582
市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887-8222264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