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
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2月中旬起,对你单位2018年至2022年10月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大事项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以“摸清家底、规范管理、提高绩效、健全制度、防范风险”为目标,全面摸清我市专项债券项目形成国有资产的规模、结构、分布、表现形式以及使用、处置、收益等情况。着力揭示资产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家底不清、管理维护责任不落实、权属不明晰、运营管理混乱、闲置低效、会计核算不规范以及专项债券项目虚假申报、违规调整等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专项债券项目形成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建设,促进建立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提升专项债券资金和资产使用绩效。
现场审计时间:自2022年12月中旬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50个工作日。
二、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杨 怡(行政执法证号:25160126009)
主 审:七林诺捷(行政执法证号:25160126011)
审计组成员:杨 凡(行政执法证号:25160126007)
蜂 亮 忠(行政执法证号:25160126013)
廉政监督员:杨凡 联系方式:0887-8222582
审计组联络员人:七林诺捷 0887-8222582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市财政局审计室1-4-25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市审计局办公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仁安路83号(邮编:674499)
监督电话:市审计局办公室0887-8222582
市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887-8222264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