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情况审计的
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5月19日起,对中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调查范围及内容
审计调查范围: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决算草案编制、业务管理等情况。根据需要将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审计相关部门或单位。重大问题将追溯至以前年度或本次审计调查时止。
自2021年5月24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30个工作日。
审计调查内容:
(一)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二)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执行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六)往来款项清理情况。
(七)减税降费执行情况。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情况。
(九)以往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二、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和江鹏
审计组主审:此里拉木(行政执法证号:YDQ05196)
审计组成员:陈江敏(行政执法证号:YDQ02939)
七林诺捷(行政执法证号:YDQ02940)
刁媛娥
阮红民
黄 姝
刘畅雨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此里拉木(0887-8222582)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香格里拉市综合执法局四楼小会议室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市审计局办公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仁安路83号(邮编:674400)
监督电话:市审计局办公室0887-8222582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