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张正光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
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香格里拉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香格里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将对张正光同志任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张正光同志任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期间,重点审计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其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履行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根据需要作必要的追溯和延伸。
二、审计时间
2021年3月16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40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周达松(执法证号:YDQ05414)
审计组主审:李赖先(执法证号:YDQ05175)
审计组成员:董 娇(执法证号:YDQ05174)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 李赖先*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会议室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市审计局办公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仁安路83号(邮编:674400)
监督举报电话: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办公室0887-8222582
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张正光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公示.doc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1年3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