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明白人”
培养和作用发挥工作的实施意见
自2022年7月全市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来,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方案部署安排,紧扣“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具体要求,以培养一支群众身边“带不走”的普法队伍为目标,截至目前共计培育“法律明白人”315人,圆满完成了每个行政村(社区)培养不少5名“法律明白人”的既定工作安排。为进一步科学有效拓展“法律明白人”来源渠道,发挥“法律明白人”职能作用,更加有效链接和服务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结合香格里拉实际,形成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对“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力度,着力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讲政策法律、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人才保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香格里拉、法治香格里拉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主要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和作用发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将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和作用发挥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依法治市战略的具体实践;作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香格里拉的基础工程;作为提供香格里拉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和“世界的香格里拉”有力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作为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化全民普法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牵头部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普法办;责任部门:市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委国安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信访局、市妇联、团市委,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二)做实顶层设计,高位谋划实施。要针对香格里拉自身的特殊性和工作实际,采取xx身份+“法律明白人”的方式,探索出一套具有时代特征、香格里拉特点的“法律明白人”培养新模式。市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要加强对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工作,努力将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村(居)民小组组长培养成“法律明白人”,将符合条件的“法律明白人”培养成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村(居)民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靠党组织统筹推进“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训使用管理等各项工作。市委政法委要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相结合,将优秀网络员培养成“法律明白人”,将符合条件的“法律明白人”培养成网格员。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和作用发挥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内容、发挥考评指挥作用。市公安局要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作为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有力措施,将优秀社区民警、驻村辅警培养成“法律明白人”,将符合条件的“法律明白人”培养成驻村辅警。市司法局要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将优秀基层人民调解员培养成“法律明白人”,将符合条件的“法律明白人”培养成人民调解员。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调研指导、业务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工作的落实。市林草局要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作为进一步激发基层生态护林员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的有效方法,将优秀生态护林员培养成“法律明白人”,将符合条件的“法律明白人”培养成生态护林员,努力适应新形势下林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要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市民政局要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形成基层治理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普法办;责任部门:市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三)优化人员结构,扩大队伍规模。进一步拓展“法律明白人”来源渠道,加强部门联动,择优吸纳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和组长、村(社区)妇联组织人员、村(社区)辅警、志愿者、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生态护林员、符合条件团员、符合条件僧尼及社会各界人士加入“法律明白人”队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最大限度增加新鲜血液,组建一支“政治素质强、法律素养高、道德品质好、服务意识强”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全市要在2025年12月底前,实现每个村(居)民小组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不断壮大“法律明白人”队伍。(牵头部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普法办;责任部门:市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委国安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信访局、市妇联、团市委、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四)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常态长效。建立健全“法律明白人”日常管理制度,梳理制定“法律明白人”年度履职事项工作清单,督促“法律明白人”严格按照工作清单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对“法律明白人”日常工作的管理,促进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加强与村(社区)“两委”的衔接联系,及时掌握和了解“法律明白人”工作开展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要及时调整更换。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报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问题,积极推动“法律明白人”能动履职。(牵头部门:市委普法办;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各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五)加强学习培训,提升能力素质。要积极组织人民调解第三方调解组织专家库人员、党校教师、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市级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培训,保证每年每名“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不少于4学时;乡镇开展常态化培训,保证每年每名“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不少于4学时。要把学习培训作为“八五”普法规划中的专项工作之一,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通过采取集中培训、在线培训、现场观摩、参与法治实践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能力水平。(牵头部门:市委普法办;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六)开展结对共建,激发队伍活力。要深入贯彻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要求,充分借鉴“千名政法干警进百村”普法活动经验,开展政法干警“结对子”,推动传、帮、带工作。组织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行政干警、律师、村(社区)法律顾问、驻村干部等与“法律明白人”建立传、帮、带“结对子”,保证每名“法律明白人”都有“指导员”,对“法律明白人”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及有关业务指导工作,及时、高效服务于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委国安办、市司法局)
(七)强化工作保障,促进职能发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普法办)要适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及市委政法委汇报法律明白人培养和作用发挥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经费支持,依据财力实际,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和作用发挥必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法律明白人”履行工作职责,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必要的保障。要认真做好“法律明白人”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工作,促进“法律明白人”积极履职。同时,要适时配发“法律明白人”工作包、工作马甲、笔记本以及相关法律用书等必备履职工作用品,支持“法律明白人”正常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的身份荣誉感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明白人”的认知感。(牵头部门:市委普法办;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财政局)
(八)明确职能职责,统筹工作推进。要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政策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服务引导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的职能作用,积极组织“法律明白人”利用重要普法时间节点、集市街天等,推动“法律明白人”就近就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组织引导“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帮助“法律明白人”建立与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公共法律服务站的联系渠道,引导“法律明白人”配合做好法治需求收集、基本法律解答、救济途径指引等日常工作,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牵头部门:市委普法办;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九)突出典型选树,发挥示范作用。加强“法律明白人”先进典型培育工作,在政治素质好、履职积极、工作扎实、作用发挥好的“法律明白人”中选树先进典型,充分运用宣传部门主流媒体阵地和“香格里拉普法”微信公众号,加强对“法律明白人”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以身边人影响身边人、身边人带动身边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带动“法律明白人”队伍全面发展。(牵头部门:市委普法办;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十)加强交流学习,提升工作质效。要加强与全国全省其他地区的交流联系,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州内学习借鉴活动,适时组织“法律明白人”外出交流学习,进一步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和发挥作用工作先进经验,加强协作交流,提高“法律明白人”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牵头部门:市委普法办;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紧扣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社会协同、村(居)民参与的工作体系,全力以赴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村(社区)“两委”的作用,明确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提质增效。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细化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责任分工,形成“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牵头抓总,各部门依据职责齐抓共管,相关司法、执法部门和群团组织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参与,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格局。
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