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根据省级、州级安排部署,市委宣传部、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今年5月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在全市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根据《州委宣传部 州委普法办 州司法局 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2022 年迪庆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 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 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全体公民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 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需遵循的行为规范,着力培育全社 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 境,以高质量普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共同富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2022年5月12日—31日
三、主要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结合宣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 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民法典实 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
(三)深入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 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
(四)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 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以及乡村振兴促进法、 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大力展播短视频。依托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云南网联合制播的“云南普法 每日一典”短视频(民法典短视频请根据需要自行下载使用,下载方式见附件 1),各乡镇各部门通过全媒体平台开展系列短视频推送展播,在全市广泛推广宣传。以组织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为契机,征集展播一批民法典宣传优秀动漫微视频。
(二)积极参加在线答题活动。自5月15日起,省委宣传
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云南广播电视台、省普法办将 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第二季),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发动干部群众参与答题,推进“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参与方式见附件2)。
(三)落实普法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大力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农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院、进网络。
(四)组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第九批“全国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五批“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 区)”评选推荐工作,推动基层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契机, 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
(五)组织参加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全市干部群众参加司法 部、全国普法办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民法 典知识竞赛活动,促进提升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的积极性和主动 性。
五、“民法典进农村”推进措施
在加强社会面宣传的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村(社区)设立民法典法治宣传阵地。在村(居)委 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宣传 资料,供群众学习。充分运用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在阵地
宣传中突出民法典内容。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鼓励和引导村(居)民创作法治宣传文艺节目、法治故事、农民画、剪纸等民法典法治文艺作品。
(二)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开展对村“两委”干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的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熟悉农村常用法律知识、熟悉基层民情民意的优势,热心为农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帮助。
(三)加强村(社区)民法典宣讲。充分发挥挂钩联系村(社 区)单位作用,各挂钩单位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协同,于5月内深入挂钩联系点,以户代会、火塘会等方式为所挂钩联系的村(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单位微信公众号、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村(居)民微信群、村(社区)公众号等推送转发“中国普法”“云南普法”“迪庆普法”“香格里拉普法”等媒体制发的民法典学习相关内容。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群众诉求点多面广的特点,做好普法工作。
(四)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结合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创建工作,开展村民评理说事、民情恳谈,对村(社区)“四民主三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以民法典为依据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旗帜鲜明反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组织引导村(居)民开展制定家规家训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
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策划。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 五”普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开展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
(二)加强督促指导。市委宣传部、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和市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督促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整体联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把握好民法典宣传的重点内容和宣传节奏;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本乡(镇)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 注重宣传实效。普法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就是普法重点,坚持群众关心什么,民法典普法就讲什么,群众在哪里民法典普法就开展到哪里,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什么宣传方式有效就用什么方式,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使民法典宣传既丰富多彩又雅俗共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活动,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