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MB0R85504H/202200220
文  号
来 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2-02-24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4 15:44     浏览次数:1775    站群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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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第二期)

 

春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警公告如下:

一、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集中陪餐制度,组织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不断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学校食堂要把好食品安全“四关”。 一要把好食品采购查验登记关。学校食堂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和台账登记制度。严禁采购证照不全,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二要把好食品储存关。要全面清理仓库,对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要及时作销毁处理;要严格按照食品标签所示储存条件贮存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尽可能减少库存,保持食品原料的新鲜;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和变质腐败的食品原料。三要把好食品加工关。加工过程要做到动物性原料与植物性原料分开、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避免发生交叉污染;备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禁止向学生销售隔夜饭菜。四要把好餐具消毒保洁关。每天开展学生餐食用具消毒保洁工作,做到“一清、二洗、三冲、四消毒”,做好学校食堂内外清洁消毒。

三、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过程操作,防止食物交叉污染,严格执行留样制度,严禁使用亚硝酸盐,严守食材禁令,禁止加工制作凉菜、四季豆、鲜黄花菜、发芽土豆、野生菌(干制品和各类保鲜品、制成品)等高风险食品。

四、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所有学校食堂要建立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熟练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杜绝加工环节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晨检规定,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安办要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食堂将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规范经营行为,督促学校食堂依法管理、守法经营。

六、严格执行留样制度。各学校要配备食品留样专用冰箱,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及留样记录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登记管理。

七、及时报告信息。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应及时组织到附近医院就诊,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同时封存当餐所用原材料、留样食品、加工使用的容器和设备设施等,以备调查。 

                                                 香格里拉市食安办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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