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MB0R85504H/202300450
文  号
来 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3-10-27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的预警公告(第十三期)
发布时间:2023-10-27 15:43     浏览次数: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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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的预警公告

(第十三期)

 进入秋冬时节,少数群众还有煮食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饮片)的危险习惯,为了防范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是草乌、附子等中药材含乌头碱有剧毒,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不是食品,更不能当作普通食品、普通药膳食用。加工不当会导致心律失常、呼吸衰竭、休克甚至死亡。

 二是严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以任何方式经营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泡酒),一经发现,依法严厉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家庭、个人不要擅自加工、食用和邀约他人食用草乌、附子等乌头类中药材及制品(包括自制的泡酒),以防中毒。
四是学校(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等食堂、各类网络供餐机构及婚丧宴请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五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单位、各类食堂、各类网络供餐机构、农村自办宴席等各种供餐单位的监管,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要加强对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毒性中药材的采购、储存、使用和调配管理,查处无证生产、收购、经营毒性中药材的单位或个人。要加强对农贸市场、乡村集市的巡检力度,杜绝经营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行为。
六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城乡住建、融媒体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本乡镇、本行业内的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及抖音、快手、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特别是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方面知识的宣传,传播正确、科学的卫生健康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
七是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好监测报告和应急救治工作,坚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特别提醒:若不慎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后,出现口舌麻木、头晕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呼吸困难、心悸胸闷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催吐,并尽快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避免延误救治时机。


香格里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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