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MB0R85504H/202200287
文  号
来 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2-04-15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市实体经营户 “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2-04-15 12:49     浏览次数: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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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展示全市经营者良好的社会形象,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购物无忧,最大程度提振消费信心。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发出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倡议,现向全市线下实体店的经营者(以下称: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等形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处理好同消费者的消费纠纷,落实好消费维权主体责任。
       二、树立“消费者满意至上”的服务理念。承诺无理由退货行为,属于经营者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经营者应根据实际经营条件和经营商品属性,确定本店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主动作出不少于七日的无理由退货承诺。
       三、积极主动亮诺、践诺。经营者应将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具体内容、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流程和相关说明,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在经营活动中,自觉履行所作承诺。对于市场出现变化不能践诺的内容,应及时妥善处理,进行调整并按原公示渠道声明变化内容。
       四、严格自律,规范经营。严把经营商品质量关,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自查自检、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销毁等管控措施,不经营假冒伪劣和“三无”商品。
       五、恪守商业道德。诚实待客、文明经营、货真价实,计量标准,公平竞争,不利用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不诋毁、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产品声誉。
       六、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照线下实体店承诺内容进行督导,有意加入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的经营者,可向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香格里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申报(联系电话:0887-8226885)。
       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需要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营造,希望广大线下实体店经营者积极响应倡议,主动作为,自觉作出并履行无理由退货承诺,让消费更温暖。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全面推动我市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售后服务的整体提升,营造良好放心的消费环境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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