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对政协香格里拉市第三届四次会议23号提案的答复
卓**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为统领,立足新发展,贯彻新理念,融入新格局,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在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开展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委员提出的实施意见,答复如下:
一、完善监管制度方面
(一)严格执法。我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拓宽案件来源渠道。通过日常巡查、投诉举报、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积极发现违法线索,提高案件查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24年,我局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112个,线索来源涉及监督抽检、日常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移送、投诉、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交办等。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对食品等重点领域进行深入排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办结食品案件50起,货值金额8.52万元,罚款39.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4万元,罚没合计40.39万元。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重点与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委员提出的提高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的门槛问题:我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办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有关要求,云南省提出了“开办便利店一件事”及“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对《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业务梳理编制了办事指南,明确《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件结果等要素并向公众公布。在全省“一个标准、同步实施、全面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抽检制度。我局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共开展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自清洗餐饮具等监督抽检1234批次,开展食品快速检测75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6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及立案率均达100%。
二、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方面
(一)提升责任意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国务院食安办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要求,大力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督促指导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依法履职,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并由政府领导对食品经营主体实施层级对应的包保,针对不同食品经营主体级别按频次开展包保督导。截至目前,已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主体责任落实线上线下培训4轮,监督抽查考核2轮,基本覆盖全市在产在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利用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开发的“七彩云南 阳光食安”微信小程序,对全市其他类型食品经营主体开展从业基础知识考试。通过培训考核,进一步提升食品从业者的从业能力、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二)加强监督检查。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我局按照食品经营项目,对食品经营主体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并按照风险等级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全年实施监督检查。通过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专项检查,对风险突出的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检查。
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方面
(一)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不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知识、风险提示、消费提醒、监督抽检核查处置信息、典型案例等信息,利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活动,扩大食品安全知识知晓覆盖面。
(二)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我局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至今,已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主体责任落实线上线下培训4轮,监督抽查考核2轮,基本覆盖全市在产在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利用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开发的“七彩云南 阳光食安”微信小程序,对全市其他类型食品经营主体开展从业基础知识考试。通过培训考核,进一步提升食品从业者的从业能力、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四、强化信息收集与群众监督方面
(一)建立举报奖励机制。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的奖励,经费由财政保障,但目前暂无此项经费。我局在投诉举报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持续加强消费维权宣传,创新消费维权途径。2024年1月至今,共受理并办结消费者投诉举报2931件,其中投诉举报16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6.03万元。
(二)加强基层监管。我局基本情况:经过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等多个部门职责归于一家,职能多,任务繁重。目前,我局已在10各乡镇设立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辖区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管理,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等行政许可,开展各级各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处理辖区内投诉举报,办理食品违法案件、查处食品违法行为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职责,全力维护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