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糕点类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规范小作坊加工行为,切实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7月14日,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城区内34户糕点加工小作坊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并签订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书。

会上通报了全市近期食品安全总体状况以及全市糕点加工小作坊的共性问题并分析了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各类风险隐患,强调金(银)箔金(银)粉不属于食品添加剂,不是食品原料,不得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同时,对食品生产加工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进行集中学习,对小作坊生产加工场所环境、亮证经营、原料控制、票据留存、设施设备、裱花专间、食品添加剂管理、回收物处理、标签标示、人员健康及培训等方面提出进一步要求。

会议最后,鲁晓龙副局长向参加约谈的负责人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严格控制风险隐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规范使用裱花专间,严把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保障食品安全;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经营。
通过此次约谈,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安全主体意识,为更好地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引导、鼓励小作坊升级改造,全面提升小作坊食品生产水平,确保辖区小作坊食品安全得到持续性改善。同时,对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