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在化妆品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抽样工作计划安排,我局于3月份开始每月一批次的化妆品监督抽样工作,截止7月15日已全面完成5个批次抽样任务,品种分别为国产婴幼儿护肤类、国产祛痘/抗粉刺类、宣传紧致抗皱的国产非特一般护肤类、祛斑/美白类(非面膜类)、养发/育发类。

抽样工作中,我局坚持“先检查后抽样”的原则,把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样工作有机结合,对被抽样单位的资质和质量管理状况、是否建立购进验收台账、产品标签标识与许可批件内容是否相符,有无违法标注和违法宣传、索证索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立即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本次抽样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5家。

下一步,我局将对抽检不合格化妆品的经营企业依法进行查处,继续加强对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保障化妆品的消费安全。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杨丽琼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