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确保食盐质量。6月4日,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局关于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辖区实际,迅速采取多项措施,联合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香格里拉城区全面开展食盐风险排查,摸清经营主体,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切实消除影响食盐安全的各类隐患。
一是加强食盐批发、零售、使用环节检查。针对各食盐批发主体、食品加工用盐单位、大中型超市、粮油批发部等重要经营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食盐经营户销售和使用的食盐质量、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索证索票、是否索要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手续、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进货台账是否完善。检查是否有销售假冒伪劣食盐的行为,防止工业盐和其他非食用盐充当食盐进行销售,并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下架召回,及时发现和排除食盐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源头管控。建立食盐产品先检后销长效机制,凡是食盐生产经营主体进入我辖区销售,必须为合法生产或批发企业,并能够提供相关食盐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坚决杜绝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主体在我辖区销售食盐。
三是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盐以及在食盐中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以宾馆饭店、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的执法检查,查看所使用食盐的来源是否可追溯,是否存在使用假冒伪劣食盐、工业用盐充当食用盐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规范引导。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检查食盐批发企业物流配送点3家,食盐经营户50户,农贸市场6个,餐饮服务单位及学校食堂9户次。下架退市未索取检验报告食盐7袋、无标签标识藏盐14袋。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加强食盐监管的决策部署,强化食盐监管责任,净化全市食盐市场经营秩序,确保食盐质量安全。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陶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