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yyy索引号
MB0U61361U/202200193
文  号
来 源
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2-10-27
图解丨《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10-27 10:16     浏览次数:1016    
字体:[ ]
打印

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民族工作大局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新时期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战略定位之一。2019年5月1日,云南省就已经施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规划与建设、保障与服务等方面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为提高《条例》的针对性和执行力,进一步健全示范区建设制度体系,推动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云南省人民政府以行政规范性文件方式制定《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云政规〔2020〕4号)并于2021年1月1日施行。

为便于社会公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更好地了解实施细则,现解读如下:

04037fef17e3ef812c54f228902fdeef_4199_1659491348855.jpg

上一篇: 宗教事务条例
下一篇: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