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登记表
单位(公章):市民宗局 填表人:次里央宗 联系电话:8222041 填表时间:2019年7月26日
单位全称 |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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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4号楼3楼 |
邮编 |
674499 |
机构性质 |
t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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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类别 |
t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综合执法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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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职权 类型 |
t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行政征收征用 t行政许可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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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t财政全额拨款 □财政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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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执法 依据 |
1.《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民委公安部令第2号,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 《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国务院民族事务委员会令第2号,1993年9月15日起施行) 3.《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44号,自1994年1月3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号,自2000年9月26日起施行) 6.《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2号,自2005年4月14日起施行) 7.《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3号,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8.《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4号,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9.《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5号,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10.《宗教院校设立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6号,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11.《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7号,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12.《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有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公安部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13.《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国宗发〔2006〕52号,自2006年12月2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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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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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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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执法职权类型按照本单位实际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类别填写,没有的在备注栏填无。有本表未列明的其他执法职权类型的,写明实际执法类型名称。
2.执法依据应当根据执法职权类型,分别填写相关依据。依据应当为规章以上的依据,列明至少一项依据名称和具体条款内容。
3.行政执法机关有所属其他行政执法主体的,应当分别填报。
附件2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有关信息
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负责人:松小明
执法区域:香格里拉市
四、办公地址: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4号楼303室
五、监督电话:0887-8222041
六、邮编:674499
七、举报电子邮箱:xgllsmzj@163.com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1.《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2. 《城市民族工作条例》
3.《宗教事务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6.《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管理办法》
7.《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
8.《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
9.《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10.《宗教院校设立办法》
11.《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12.《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
13.《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