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100130800000
附件1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2.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谐,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指导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宗教和谐有序。
4.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承担协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
5.参与起草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参与起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建设。
6.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
7.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8.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及宗教界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办公室、民宗室、四胞室、综合室、信息室、经济室、宗教室、社会事务室、政策法规室。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东旺乡寺庙管理
2.建塘镇寺庙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合力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升级版。一是对标国家民委新出台的测评指标体系,及时调整方法思路,以测评指标为“指挥棒”,确保创建工作不偏离方向;二是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层层指导培训、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深化与云南民族大学的“校县合作”机制,走深走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和教育教学实践基地。扎实推进“八大工程”,将“十百千万”工程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双融合双推进。加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在目督考核中的比重,切实发挥好考核的激励作用,促进城市与农村、机关与乡镇、社区与村等社会各行各业分级并进,不断巩固好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成果。三是争创各类示范典型,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态势,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见人见物见行动,成为全市各族人民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自觉行动。在“一圈一带一全”巩固提升工程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通过全域创建,继续打造一批“九进”示范点,确保各观摩点有看头、有说头、有听头,能形成一套成熟的观摩学习流程。四是贯彻落实好“三项计划”方案,搭建平台,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增强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的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五是以“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为要求,按照《香格里拉市助力迪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标杆建设的规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落实好8个方面做标杆的工作任务及43项重点项目。
2.持续深化我国宗教中国化的香格里拉实践,深入开展防范和抵御宗教渗透工作。一是树牢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把“五个严禁”、“十不准”等各项政策底线宣传到位,落实到每一个人。细化回流不准入寺人员、重点管控对象等涉藏特殊群体管理服务,持续深入公开揭批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反动本质,做细做实应对风险大考工作准备。二是继续加大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伊斯兰教“三化”、非法宗教活动、经幡清理、清真标识整治、佛道教商业化等宗教领域热难点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以保障我市宗教领域持续和谐稳定;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宣讲,牢牢掌握宗教领域意识形态的主动权;四是强化宗教教职人员培训,践行总书记“四条标准”,增进“五个认同”,培养一批新时代的先进宗教人士。
3.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民族宗教各项工作同步开展。做好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法治建设、消防、妇儿、防艾、双拥、禁毒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责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应说明超编原因)。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125326.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25326.3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1907.63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本级财力安排项目经费较上年明显减少,主要减少预算经费项目为民族宗教工作保障金及机动金及民族团结创建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125326.39元,其中:本年收入9125326.3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25326.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1907.63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本级财力安排项目经费较上年明显减少,主要减少预算经费项目为民族宗教工作保障金及机动金及民族团结创建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125326.3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125326.39元,其中:基本支出7877026.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792.37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且2024年津补贴进行了调增,故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及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12483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27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本级财力安排项目经费较上年明显减少,减少预算经费项目主要为民族宗教工作保障金及机动金、民族团结创建经费、宗教活动场所(处所)及宗教界代表人士补助经费及僧尼意外伤害保险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7124731.84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交通费、培训费、公务接待经费以及工会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3964.45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0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退休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6632元,主要用于去世职工2人遗属遗孀2025年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55615.56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21550.64元,主要用于机关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678.56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工伤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12153.3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表无内容,公开表为空表。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39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95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000元,较上年减少5300元,增长下降8.1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减少原因为2025年预算编制主要根据2024年实际产生公务接待费情况进行。且我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5000元,较上年减少300元,下降0.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00元,较上年减少300元,下降0.5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原因为合理使用资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保证民族宗教工作正常运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履行好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为指导好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为持续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承担协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做好香格里拉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示范村及特色村建设项目。2025年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计划完成重点项目目标为1、计划组织开展各类会议50余次,计划召开党组会议20次。开展12次支委会,4次支部大会,组织开展12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2、计划报送信息12条,在政务网公开发布信息35条。3、计划累计发文147余份,收文2600余份 。4、计划开展2次“润心同向”、揭批教育、法治教育、感恩教育和发展引领教育。5、计划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进一步加强宗教领域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共计4次督查宣讲工作。6、计划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讲10余次,累计覆盖教职人员744余人。7、按照一月一排查的工作机制,计划每月至少开展1次宗教活动场所、涉藏乡镇等走访排查工作。8、为切实做好全市宗教领域3月、7月特殊时期维护稳定工作,计划3月全局工作人员至少驻寺1个月,7月全局工作人员至少驻寺15天,常态化开展宣讲教育走访活动,实现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全覆盖。9、计划4月份组织全市11个乡镇民宗干事、62个行政村宗教委员、全局干部职工90余人次召开2025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计划6月份组织全市教职人员80人余次召开2025年度引导宗教界人士践行‘四条标准’教育培训。10、计划解决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困难教职人员及长期赴外学经人员、参加讲经交流比赛教职人员12余人适当补助。计划在重要节日或特殊时期完成挂包僧人慰问工作。11、计划印刷宣传品1.07万份向全市教职人员700余人发放,有效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宗教中国化方向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12、计划开展民族宗教维稳工作州、市域内出差、下乡差旅16人次;计划参加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班等各类培训9人次。13、计划购置办公设备一批,购置明细为:国产台式计算机4台;计算机基础软件3年期/台;碎纸机1台。14、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编外人员1人,志愿者1人全年工资。15、开展法律顾问服务2次以上。16、有效保障各级、各部门完成少数民族文化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活动等5余次。17、组织不定期到宗教活动场所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各寺庙人身安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7891.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612.32元,主要原因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563208.49元,其中,流动资产644113.36元,固定资产32697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90011.2元,无形资产2108.3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6229.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930.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4项,账面原值1539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5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