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2、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谐,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指导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宗教和谐有序。
4、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承担协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
5、参与起草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参与起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建设。
6、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
7、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8、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及宗教界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的通知》(香办发〔2015〕17号) ,香格里拉市民族事务局和香格里拉市宗教事务局机构合并为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级别为正科级,(根据(香办发〔2015〕17号通知精神,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统战部与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局合署办公,机构级别为副处级,党政机构序列中保留各自名称,不计入政府机构限额。根据统战及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责,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统战部、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民宗室、四胞室、综合室、信息室、经济室、宗教室、社会事务室、政策法规室)。为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理顺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更好的发挥寺院管理机构及各乡(镇)统战委员、民宗干事职能作用。2017年11月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寺庙管理局和香格里拉市东旺乡寺庙管理局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保持不变,人员随机构划转入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深化“送法进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3、继续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4、竭力与各乡(镇)紧密协作,全力实施好2018年度示范区计划建设项目,确保圆满完成我市第二轮(2016—2018)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5、编制、申报第三轮(2019——2021)年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6、通过多渠道协调申报,尽可能解决各场所(处所)基础设施建设缺口资金,同时力争进一步完善各场所(处所)基础设施建设,以为各场所(处所)僧尼营造良好的修行环境;
7、强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不断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制化水平;
8、做好常规涉及民族宗教的各类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市域持续稳定;
9、引导松赞林寺民管会、云登寺民管会做好崩主活佛和向.初称江楚活佛转世灵童寻访工作;
10、依法继续做好严禁僧侣出国境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等相关教育引导工作,做好出境回流僧侣教育管控工作;
11、倡导亲情式、寓管理于服务的工作方式方法,竭力服务寺院僧尼朋友,及时解决好广大僧众热难点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一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一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寺庙管理局在职人员编制2名,其中:行政编制2人;香格里拉市东旺乡寺庙管理局在职人员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2人;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在职实有人数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9人,非财政供养1人;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寺庙管理局在职实有人数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人;香格里拉市东旺乡寺庙管理局在职实有人数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4辆。
二、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3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3.1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7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19.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9.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6.4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9.11万元(本级财力619.1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3.8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61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14万元,项目支出66.97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支出619.11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8.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05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支出619.11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52.14万元,项目支出66.97万元)。基本支出552.1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69.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万元。项目支出66.97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9.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万元;机关其他资本性支出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2.4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8.01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492.68万元,比2017年增加184.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12月东旺乡寺庙管理局和建塘镇寺庙管理局人员上划,故人员工资增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为136.95万元,2018年为66.97万元,减少69.9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市财政预算减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经费预算为81.25万元,其中办公费18.62万元、培训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6.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2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