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民政局)

索引号
015286208L/202200338
文  号
来 源
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2-05-19
关于下拨2022年4月份全市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9 09:14     浏览次数: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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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民发〔2022〕69号

关于下拨2022年4月份全市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2]71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升高龄老人生活质量,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长效机制,我市以2016年我市对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标准为准(2016年至今标准未变)进行补助。2022年4月份我市高龄老年人共有2875人,发放补助金16.1960万元,其中:80-99周岁的高龄老年人共有2862人,发放补助金15.7410万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有13人,发放补助金0.455万元。现将2022年4月份高龄老年保健补助和百岁老年人长寿补助经费下拨给你们。具体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

80岁—99岁的每人每月发放高龄保健补助55元/人/月;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发放百岁长寿补助350元/人/月。

二、资金下达依据

   省、州按照2022年1月上报的80岁—100岁高龄补助和长寿补助统计的人数下达经费,因此,我局也以各乡镇2022年4月统计的数据进行资金分配,请各乡镇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防止出现非正常上访情况。

三、相关发放要求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2022年4月份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并以社会化发放方式(打卡)发到高龄老人的手中。同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资金发放公正、公平、透明,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有人员增减的请及时与我股室联系,并务必在5月底前,按标准及时发放,同时建立档案,发放完毕后请及时到我局社会福利股核销。

补助经费发放结束后,请各乡镇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到市民政局社会福利股核销。

附件:2022年4月份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经费分配表。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9日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印

 2022年4月份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资金分配表

乡镇名称

80-99岁

补助标准

金额(元)

100及以上

补助标准

金额(元)

小计(元)

格咱乡

122

55元/人/月

6710

2

350元/人/月

700

7410

东旺乡

122

55元/人/月

6710

1

350元/人/月

350

7060

五境乡

115

55元/人/月

6325

1

350元/人/月

350

6675

建塘镇

405

55元/人/月

22275

22275

洛吉乡

106

55元/人/月

5830

1

350元/人/月

350

6180

上江乡

383

55元/人/月

21065

1

350元/人/月

350

21415

小中甸镇

138

55元/人/月

7590

7590

尼西乡

189

55元/人/月

10395

10395

虎跳峡镇

306

55元/人/月

16830

2

350元/人/月

700

17530

金江镇

544

55元/人/月

29920

4

350元/人/月

1400

31320

三坝乡

432

55元/人/月

23760

1

350元/人/月

350

24110

合计

2862

 

157410

13

4550

16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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