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民政局)

索引号
015286208L/202300633
文  号
来 源
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3-08-01
香格里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修改说明)
发布时间:2023-08-01 10:52     浏览次数: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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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内容:

一、原文:第一条 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和《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云政发〔2016〕5号),《迪庆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迪政发〔2016〕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修改原因:享受标准存在调整

修改后为:第一条 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和《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云政发〔2016〕5号),《迪庆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迪政发〔2016〕28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2]244号)和《迪庆州民政局 迪庆州财政局 迪庆州残疾人联合会转发〈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迪民发〔2022〕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原文:第四条 补贴对象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对象为:1、具有香格里拉辖区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三、四级残疾证丧失基本劳动能力的老龄困难残疾人;2、持听力言语类一、二级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一级护理补贴对象为:持一、二级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除听力言语类外);2、二级护理补贴对象为:持三、四级精神类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修改原因:审计发现存在政策执行有偏差

修改后为: 第四条 补贴对象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为:1、具有香格里拉市辖区户籍的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2、具有香格里拉辖区户籍且持有第三代三、四级残疾证丧失基本劳动能力的老龄困难残疾人;3、持有第三代听力言语类一、二级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具有香格里拉市户籍,1、一级护理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三代一、二级残疾人证的残疾人;2、二级护理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三代三、四级精神类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原文: 第五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8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一级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每人每月60元发放,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修改原因:享受标准调整

修改后为: 第五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9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每人每月90元发放,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市民政局、财政局和市残联共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原文: 第六条 同时符合两项补贴申领条件的残疾人按照就高原则只能申领一项补贴。

修改原因:与省、州出台政策存在偏差

修改后为:第六条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既符合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五、原文:第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两项补贴:

(一)残疾人死亡的;

(二)残疾人户籍迁出我市的,;

(三)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四)国家机关行政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离退休干部;

(五)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修改原因:与省、州出台政策存在偏差

修改后为: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发放两项补贴:

(一)残疾人死亡的;

(二)残疾人户籍迁出我市的;

(三)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四)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    

(五)其它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六、新增: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发放两项补贴:

(一) 残疾人证到期通知办理未按时办理的,暂停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重新办理残疾人证后重新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暂停发放期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予补发;

(二) 残疾人失踪或失联的自发现之月起暂停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失踪失联后经寻找确认找回的残疾人重新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对暂停发放期间的残疾人两项补贴不予补发。

新增原因:在全国残疾人信息系统中录入时系统会自动识别到期残疾证,若不更新证件系统会限制发放。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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