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市级各部、委、办、局:
为全面建立香格里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两项补贴)制度,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让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步实现小康。根据《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云政发〔2016〕5 号)《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迪庆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香格里拉市 2 知》(迪政发[2016]28 号)下发的文件精神,我市下发了《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香政办发[2016]257 号)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两个方面政策执行有偏差的情况:一是困难生活补贴政策制定认定范围有偏差,致使我市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未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二是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未同时申领两项补贴,仅就高原则申领一项补贴。为此,根据省、州已出台的政策,我市重新修改完善了《香格里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现修改后的实施办法,经中共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第17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规定程序贯彻执行。
附件:1.香格里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
2.香格里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修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