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6月“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的通知
局财务室:
根据民政部《关于协调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及孤儿保障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以及《迪庆州民政局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迪民发〔2024〕3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6月,我市27名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由“一卡通”系统发放到补助人社保卡中。6月应下拨资金36450.00元(叁万陆仟肆佰伍拾元整),实际下拨资金36450.00元(叁万陆仟肆佰伍拾元整)。
2024年7月1日起,孤儿等特困儿童省级规定的月人均补助标准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均为1350元。其中,中央月人均补助600元,省级月人均补助670元,市级配套月人均80元。
根据《云南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4〕2号)文件规定,从2024年3月起,散居孤儿在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的同时,民政部门应全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故2024年3月起,享受“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的散居孤儿不再扣除中央配套资金。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是孤儿的“救命钱、成长钱”,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及时核准好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信息,有人员增减的请及时与民政局社会福利股联系,同时建立档案,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1.乡镇2025年6月“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2025年6月6日
附件1:
2025年6月“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
保障补助经费”汇总表
单位:人、月、元
序号 | 乡镇 | 人数 | 6月应下拨资金 | 6月实际下拨资金 | 备注 |
01 | 小中甸镇 | 1 | 1350.00 | 1350.00 | |
02 | 虎跳峡镇 | 5 | 6750.00 | 6750.00 | |
03 | 金江镇 | 6 | 8100.00 | 8100.00 | |
04 | 尼西乡 | 2 | 2700.00 | 2700.00 | |
05 | 格咱乡 | 2 | 2700.00 | 2700.00 | |
06 | 三坝乡 | 4 | 5400.00 | 5400.00 | |
07 | 建塘镇 | 4 | 5400.00 | 5400.00 | |
08 | 洛吉乡 | 1 | 1350.00 | 1350.00 | |
09 | 上江乡 | 2 | 2700.00 | 2700.00 | |
合计 | 27 | 36450.00 | 364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