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民发〔2023〕36号
关于下拨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助学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财务室: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 《云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民办[2019]25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的通知》(云民儿童[2020]3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9月份起,对孤儿、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就读的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进行“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资助标准为人均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资金发放方式按季度发放。在发放助学金同时,停发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中中央配套600元/月/人的补助资金。
2022年12月——2023年2月我市符合享受“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的社会散居孤儿有7人,现将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由“一卡通”系统发放到补助人社保卡中,此次应下拨资金17500.00元(大写:壹万柒仟伍佰元整),实际下拨资金17500.00元(大写:壹万柒仟伍佰元整)。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助学金的发放从孤儿入学开始到孤儿毕业结束,若有人员完成普通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就读或者中途退学的请及时与我股室联系,并建立档案。
附件:1.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汇总表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0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郑建江副市长、市纪委、驻教体局纪检组、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发
附件1:
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汇总表
单位:人、月、元
序号 | 乡镇 | 人数 | 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应下拨资金 | 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实际下拨资金 | 备注 |
01 | 虎跳峡镇 | 4 | 10000.00 | 10000.00 | |
02 | 建塘镇 | 2 | 5000.00 | 5000.00 | |
03 | 洛吉乡 | 1 | 2500.00 | 2500.00 | |
合计 | 7 | 17500.00 | 175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