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社会福利院:
根据民政部《关于协调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及孤儿保障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以及《迪庆州民政局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迪民发[2022]2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12月院内24名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拨付给你们,12月应下拨资金47760.00元(肆万柒仟柒佰陆拾元整),实际下拨资金47760.00元(肆万柒仟柒佰陆拾元整)。
从2022年7月1日起,孤儿等特困儿童省级规定月人均补助标准机构养育儿童为1990元,其中,中央月人均补助600元,省级月人均补助610元,市级配套月人均780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是孤儿的“救命钱、成长钱”,请你院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