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社会福利院:
根据民政部《关于协调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及孤儿保障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以及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下半年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6月院内34名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拨付给你们,6月应下拨资金67320.00元(陆万柒仟三佰贰拾元整),实际下拨资金67320.00元(陆万柒仟三佰贰拾元整)。
从2020年6月1日起,孤儿等特困儿童省级规定月人均补助标准机构养育儿童为1980元,其中,中央月人均补助600元,省级月人均补助600元,市级配套月人均780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是孤儿的“救命钱、成长钱”,请你院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