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民政局)

索引号
015286208L/202200450
文  号
来 源
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2-12-13
关于下达2022年4月“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3 16:30     浏览次数: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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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民政部《关于协调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及孤儿保障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云民办发〔2020〕148号、《迪庆州民政局关于严格按标准发放2020年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的通知》迪民发〔2020〕7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4月我市44名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下拨给你们。4月应下拨资金51520.00元(伍万壹仟伍佰贰拾元整),实际下拨资金51520.00元(伍万壹仟伍佰贰拾元整)。

2020年6月1日起,孤儿等特困儿童省级规定月人均补助标准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均为1280元,其中,中央月人均补助600元,省级月人均补助600元,市级配套月人均80元。同时,享受“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不再享受中央配套资金。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是孤儿的“救命钱、成长钱”,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及时核准好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信息,有人员增减的请及时与我股室联系,并务必在4月底前,按标准及时将生活保障金发放到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手中,同时建立档案,发放完毕后请及时到我局社会福利股核销。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4月“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汇总表


    单位:人、月、元

序号

乡镇

人数

4月应下拨资金

4月实际下拨资金

备注

01

小中甸镇

2

2560.00

2560.00


02

虎跳峡镇

8

7840.00

7840.00


03

金江镇

6

7080.00

7080.00


04

尼西乡

4

5120.00

5120.00


05

格咱乡

2

2560.00

2560.00


06

三坝乡

3

3840.00

3840.00


07

东旺乡

6

7680.00

7680.00


08

建塘镇

7

7760.00

7760.00


09

洛吉乡

2

1960.00

1960.00


10

上江乡

1

1280.00

1280.00


11

五境乡

3

3840.00

3840.00


合计


44

51520.00

5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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