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民政局)

索引号
015286208L/202200389
文  号
来 源
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2-05-10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对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10 09:55     浏览次数:859   
字体:[ ]
打印

司那扎巴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提高农民身份的村委会工作人员待遇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村(社区)、小组干部岗位补贴标准

1、2021年度生活补助标准(元/人/月):村主任2600元、社区主任3000元;村副主任2200元、社区副主任2400元;村党总支副书记2200元、社区总支副书记2400元;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3000元、社区3400元;村监委会主任2200元、社区监委会主任2400元;村党总支书记、村党总支副书记、退休干部兼任监委会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650元。村(社区)民小组长500元;村(社区)民小组党支部书记600元;村(社区)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和小组长“一肩挑”750元。

2、2022年度岗位补贴标准(元/人/月):村主任2750元、社区主任3250元;村副主任2475元、社区副主任2975元;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3300元、社区3900元;村党总支副书记2475、社区总支副书记2975元;村监委会主任2475元、社区监委会主任2975元;村宗教干事2475元、社区宗教干事2975元;村(社区)民小组长916元;村(社区)民小组党支部书记916元;村(社区)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和小组长“一肩挑”1374元。

3、村(社区)干部享受其他补助待遇:(1)村干部绩效补贴600元/人/月;(2)养老保险(含60岁以上在职村干部)1000元/人/年;(3)体检费500元/人/年;(4)人身意外保险500元/人/年(不含宗教干事)。

综上所述,我市村(社区)、小组干部岗位补贴标准得到逐年提高,其他所享受的补助也逐年增加。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为提高村干部待遇问题,省、州、市高度重视,为有效解决村干部力量分散、权责不清、待遇偏低等问题,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目前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村级组织“大岗位制”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我市将村干部待遇纳入统筹整合的村级组织岗位,由市财政部门整合相应岗位待遇财政资金,用于发放“正职”、“副职”、“委员”岗待遇。推行“大岗位制”后,村干部岗位补贴(含财政资金或集体资金保障的基本报酬、绩效补贴、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参保补助等)原则上“正职”达到5000元/月、“副职”达到4000元/月、“委员”达到3000元/月;村民小组干部误工补贴一般不低于500元/月,党支部书记和小组长“一肩挑”的不低于700元/月;社区干部每月补助原则上比村干部多500元。同时健全村(社区)干部绩效补贴制度,绩效补贴要与村干部考核情况挂钩,体现奖优罚劣,杜绝平均主义,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202259

联系电话:8223934 联系人:李晓华)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