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我局城乡社区试点方案的工作安排。
2022年3月30日,我局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与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督导员到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建塘镇仓房社区)开展督导工作。在督导过程中认真听取了仓房社区松建华主任对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开展工作的构想和香格里拉市社工站对此项工作的相关安排后。我局提出,试点要认真做好2022年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和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资金使用。同时,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督导员也对试点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仓房社区认真听取了指导意见,表示要积极做好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我市城乡社区建设提供群众反映好、系统集成性强的可复制可推广创新成果和试点经验。
做好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并充分发挥了试点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提升了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