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民政局)

索引号
015286208L/202501086
文  号
来 源
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5-10-31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31 15:53     浏览次数: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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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 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市级行 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指导全市公墓建设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香格里拉市民政局的二级预算单位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善各项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标准。2024年7月,完成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集中养育及散居儿童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等标准相关提标工作,现均按照提标后的标准执行。

2)按时足额发放各项民政惠民资金。1-12月共发放4798.317万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37915户次77450人次,发放资金2294.78万元;累计发放城市低保2244户次3801人次,发放资金169.21万元;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0999人次1195.24万元;累计给予临时救助481户2195人,发放资金191.83万元;累计发放高原农牧民救助资金121户326人,发放资金37.8万元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59244人次,发放两项补贴549.948万元。共计发放我市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5212人次,发放补助金26.06万元,发放我市高龄老年人39961人次,发放补助金224.2990万元。累计发放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78人次,发放生活保障金49.85万元。累计发放集中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59人次,发放生活保障金51.8万元。“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发放周期为季度,发放福彩圆梦助学金7.5万元。),并每月实现人员动态管理(新认定农村低保对象690人、动态管理退出农村低保对象532人;新认定城市低保对象6人,退出城市低保对象35人;新纳入特困供养86人,人员死亡动态退出51人。)

3)各项社会事务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婚姻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1360对2720人,积极排查全市早婚早育情况,并开展婚姻政策法规线下宣讲培训,组织开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爱在七彩云南”为主题以及香巴拉公园集体颁证活动,通过活动正面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早婚早育和高价彩礼,积极宣传树立文明婚礼典型,推动移风易俗,破除婚礼陈规陋习。二是严格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年内香格里拉市公墓安葬2家,建塘镇公墓迁出1家,殡仪馆火化159人,发放一次性火化补助15.9万元。三是有序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我市登记的社会组织总数116个;完成年检45个;新成立社会组织12个;换证1家,变更登记1家;持续推进香格里拉市“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严格筛查116家社会组织,发现15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已完成换证或清算注销工作。四是共救助73人次,街面巡查43次,住宿巡查20次,支出金额2.7万余元。

4)全力开展“一老一小”工作。一是着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项目建设方面,上半年投资20万建设完成设备功能齐全的香格里拉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在开展收养工作方面,办理完成5起收养登记,解决10余起有收养意向、形成事实收养家庭的困难和问题。在开展活动方面,组织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六一儿童节活动;常态化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走访活动,对28名留守儿童进行走访慰问工作,并发放关爱金14000元;按月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留守儿童,截止11月全市共计排查出留守儿童46人,并录入全国民政政务信息系统二是加大力度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香格里拉市上江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现有入住人员21人,从业人员8个,2024年共下拨20万元运营经费,并开展了一次春节关爱活动,给予困难救助金1万元;目前我市现有3个幸福食堂、1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5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投入运营;建成1个城市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2023年350户适老化工程验收工作,持续推进2024年200户适老化工作;全年对下属的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指导6次;共排查出留守老人29人。

5)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开展数据比对、建立台账,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认真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按月开展动态预警监测,防止规模性返贫。按月开展数据比对,建立台账,重点针对低保对象、临时救助人员、无劳动力家庭及部分受灾家庭,筛选出有可能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需要排查核实的1-12月新增A类农村低保对象11户25人;给予8000元以上临时救助及因灾给予临时救助148人;民房火灾户及保险公司赔付5000元以上民房受灾户16户。三是完成未消除风险监测户帮扶措施。我局涉及2024年未消除风险监测户一户一方案措施49条,帮扶措施主要为纳入低保、给予临时救助、发放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补助等,目前已完成48条,1条正在推进,要求12月底完成,计划12月完成。“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办理完成138件。                                                                                                                                                                                            

6)持续巩固区划地名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建塘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由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郑建江同志带队市民政局、市发改局、市卫健局、建塘镇人民政府等10个相关部门赴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完成考察学习撤镇设街道工作;二是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等地名备案公告的有关规定,年度内完成“香巴拉月光城”、“奶子河生态公园”的地名命名备案公告2个;完成“独克宗古城”云南省第一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及申报,配合完成《地名里的云南》系列短视频拍摄工作(独克宗),申报6个第二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推广使用国家地名信息采集小程序,截至目前采集了100余条地名信息;三是多次组织开展地名管理、行政区划、平安边界建设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

7)认真总结并移交基层政权工作。一是对9名补选村(社区)干部开展资格联审工作;为2名补选新增村“两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计240.64元;二是持续推进全国村级议事协商试验试点及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三是督促和指导村(社区)完成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信息系统前三季度维护更新信息工作;四是根据香格里拉市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将基层政权相关工作移交至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社会工作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66,464,611.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359,144.89元,占总收入的99.8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05,466.90元,占总收入的0.16%。

与上年数据无法相比,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和香格里拉市殡仪馆合并核算,只有汇总数据,无单独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数据,本年度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和香格里拉市殡仪馆数据分开核算,故本级数据无法比较(已在汇总报告中对比汇总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67,442,148.89元。其中:基本支出13,355,389.89元,占总支出的19.80%;项目支出54,086,759.00元,占总支出的80.2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与上年相比,由于本年度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和香格里拉市殡仪馆数据分开核算,上年度数据为汇总数据,无单独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数据,故本级数据无法比较(在汇总报告中对比汇总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障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55,389.89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67,119.25元,占基本支出的97.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8,270.64元,占基本支出的2.16%。人均公用经费5,883.07/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086,759.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952,475.18元。

(1)民政局运行经费312,368.71元,用于保障市民政局在职人员的办公及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转。

(2)全市农户(含城市低保户)民房保险专项资金1,421,400.00元,购买了全市农户(含城市低保户)民房保险。

(3)建塘镇撤镇设街道工作经费201,600.00元,按照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要求“优化行政区划,支撑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拟撤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设立建塘街道。

(4)养老服务体系运行经费140,000.00元用于补助上江敬老院运行,完善了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托底功能,拓展了社会寄养、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功能。

(5)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资金10,000.00元。对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实行动态管理,开展未成年人慰问工作。

(6)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1,374,652.01元用于发放困难群众低保、特困供养、流浪乞讨、临时救助等。

(7)惠民殡葬补助资金251,000.00元用于发放火化补助及生态葬补助,深化殡葬改革和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群众办丧负担。

(8)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资金6,137,291.85元,主要用于搭建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阵地,为周边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持续的个案服务;支持“三区“社工人才实施计划;殡仪馆提质改造;农村区域性养老基本建设;孤儿助学补助;婚姻规范化试点补助;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配套补助;老旧小区改造等。

(9)高原游牧民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380,000.00元用于补助群众临时突发困难情况,缓解群众解决困难的压力。

(10)民政事业专项资金2,607,387.33元用于完成农村区域性项目建设;按时发放高龄补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等。

(11)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242,855.10元用于建设金江镇兴隆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金江镇车轴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建塘镇吉迪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12)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3,032.00元,用于购买相关办公用品。

(13)党建及党支部工作经费5,172.00元用于开展党建活动,巩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21,853.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29%。与上年数据无法相比,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和香格里拉市殡仪馆合并核算,只有汇总数据,无单独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数据,本年度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和香格里拉市殡仪馆数据分开核算,故本级数据无法比较(已在汇总报告中对比汇总数据)完成年初预算的347.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80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完成年初预算的79.5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两新”党支部书记补助经费;“两新”党支部工作经费;“两新”党支部党员工作经费;党总支工作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未制作党建展板等导致党建经费剩余。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741,839.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4%,完成年初预算的357.4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民政局运行经费及人员经费6,254,360.29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424,671.99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3,069.5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5,221.1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100.00元;死亡抚恤19,212.00元;低保及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41,765,422.42元;老年福利1,932,756.00;殡葬251,000.00元;养老服务200,000.00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794,206.33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5,486,82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资金中上级资金拨付占比较大,年初预算仅包括本级资金,不含上级资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0,517.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23,341.28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1,390.48;公务员医疗补助213,963.6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822.3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提高。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48,055.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为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兴隆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上级资金,年初预算仅体现本级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6,63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1%。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提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140.00元,决算为51,671.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1%;支出决算与上年数据无法相比,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和香格里拉市殡仪馆合并核算,只有汇总数据,无单独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数据,本年度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和香格里拉市殡仪馆数据分开核算,故本级数据无法比较(已在汇总报告中对比汇总数据)。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140.00元,决算为51,141.7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97%,完成年初预算的98.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5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3%,完成年初预算的17.6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数据无法相比,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和香格里拉市殡仪馆合并核算,只有汇总数据,无单独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数据,本年度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和香格里拉市殡仪馆数据分开核算,故本级数据无法比较(已在汇总报告中对比汇总数据);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84.00元,下降67.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84.00元,下降67.1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140.00元,决算为51,671.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1%;支出决算与上年数据无法相比,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和香格里拉市殡仪馆合并核算,只有汇总数据,无单独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数据,本年度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和香格里拉市殡仪馆数据分开核算,故本级数据无法比较(已在汇总报告中对比汇总数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140.00元,决算为51,141.7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97%,完成年初预算的98.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5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3%,完成年初预算的17.6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节约开支,降低了公车运行成本,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本年度仅接待一次用于云南省广播电视台《地名里云南》系列短视频拍摄工作,故接待费减少,导致总体“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数据无法相比,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和香格里拉市殡仪馆合并核算,只有汇总数据,无单独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数据,本年度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和香格里拉市殡仪馆数据分开核算,故本级数据无法比较(已在汇总报告中对比汇总数据);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84.00元,下降67.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84.00元,下降67.1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民政局车辆1辆主要用于乡镇下乡入户调查及宣传民生工作等、救助站1辆车辆用于街面巡逻、接送流浪乞讨人员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广播电视台《地名里云南》系列短视频拍摄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270.64元,比上年增加48404.16元,增长14.38%,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相应差旅、办公、印刷等费用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香格里拉市民政局(本级)资产总额67,260,813.92元,其中,流动资产1,872,868.80 元,固定资产71,190,424.95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373,551.1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79,635.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16,841.1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560,448.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583.09平方米,账面原值6,647,381.27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6,91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6,91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4,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7,912.2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9,512.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4010033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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