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林业和草原局)

索引号
4330451404/202500427
文  号
来 源
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日期
2025-01-23
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香林草许准〔2025〕3号)
发布时间:2025-01-23 10:56     浏览次数: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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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草原审核同意书

 

香格里拉市洛吉乡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实施意见(云林规〔20222号)等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香格里拉市洛吉乡2024年度丁章等10条森林防火通道使用香格里拉市境内草原面积2.9433公顷按草地权属分:洛吉乡九龙村委会集体草地面积0.4214公顷、洛吉村民委员会集体草地面积2.1984公顷;国有草原面积0.3235公顷。按草地地类统计:天然牧草地面积为1.5965公顷,其他草地面积为 1.3468公顷;按草地类型统计:草原类为山地草甸类,草地型均为委陵菜、杂草型。

二、你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履行生态保护责任,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规定,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严禁超审批范围或异地使用草原,在使用草原过程中,不得改变草原用途;严禁非法使用草原和破坏草原植被行为;使用草原的面积或位置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应当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有关规定。

三、香格里拉市洛吉乡人民政府,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洛吉分场负责对该项目使用草原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工作,杜绝违法使用草原和破坏草原植被的现象发生。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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