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 |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示日期 | 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6日 |
整改任务 概述 |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格咱乡浪都村民破坏国有林地,在格咱辖区内建设养猪场和私人别墅。养猪场距离村民灌溉河流堤了泳河不到100米 | ||
整改情况 | 一是市林草局于2024年5月22日对当事人进行林业行政处罚,处罚款138202.4元,当事人已缴纳罚款,已完成异地植被恢复工作并通过市级初步验收。 二是当事人已办理林地征占用相关手续。 三是香格里拉市纪委已对市林草局2名干部职工进行党内通报问责,1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 ||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2025年10月22日组织自查自验,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 ||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887-8222611 电子邮箱:136400025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