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林业和草原局)

索引号
4330451404/202300262
文  号
来 源
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日期
2023-07-10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政协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二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10 11:04     浏览次数: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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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政协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二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郭丰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调控野生动物的提案”,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实施意见1的答复

根据《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香格里拉市实施方案2018—2030年》,开展香格里拉市重要动植物资源物种调查,掌握动植物资源物种保护与利用现状,为科学制定保护与利用规划提供重要基础,填补香格里拉市动物资源调查空缺,进一步摸清香格里拉市生物多样性家底,为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我局计划于今年开展香格里拉市重要野生动植物资源物种调查工作1次,预算资金300万元。但目前未能筹集到项目资金,该项工作未能顺利实施。

二、关于提案实施意见2的答复

迪庆州各县、市的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由迪庆州林草局统一同保险公司签订,根据迪庆州林草局《2023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理赔标准(征求意见稿)》,野生动物肇事的理赔标准较往年有所提高,但合同还未签订。

三、关于提案实施意见3的答复

待我局完成香格里拉市重要野生动植物资源物种调查工作并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影响评价报告》后,将毁农伤农及种群数量过大的野生动物逐级提请降低保护级别及调控种群数量。

四、关于提案实施意见4的答复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野猪猎捕及无害化处置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组织开展野猪危害防控工作,适时适地适量猎捕野猪,调控野猪种群数量,减少野猪危害,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方案》经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复(《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野猪猎捕及无害化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云林复〔2022〕112号),同意我市控制性野猪猎捕工作按照《方案》实施。我局及时成立专班,全力推进我市的野猪猎捕及无害化处置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划定的狩猎区域以及有关狩猎管理规定及《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野猪猎捕及无害化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此次野猪猎捕涉及我市虎跳峡镇(东坡村委会:海巴洛阴山小组,老药山小组。宝山村委会:关防小组。永胜村委会:丫叉角小组)、洛吉乡(洛吉村委会:中村组、木圣土组、壳租组)、格咱乡(纳格拉村委会:归巴小组、左里小组,翁上村委会:亚古小组、上村小组)、小中甸镇(和平村委会:木鲁小组、拉扎小组、冷都小组、月浪小组)4个乡镇15个村民小组开展(村、乡镇均向我局提交过关于猎捕野猪的申请)。我市此次控制性猎捕野猪狩猎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后期报请省局将该项工作延期至2024年4月。

2.工作成效

因我市地理环境及气候成因等影响,全年5—9月份村民进山务农、放牧及采摘菌类等生产活动频繁,进山人员管控难度大,安全隐患突出。为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全市野猪猎捕工作于11月初开始实施,在虎跳峡镇和小中甸镇2个乡镇同时开展。截至目前,共猎捕及无害化处置野猪7头。

3.存在的问题

因村民进山务农、放牧及采摘菌类(采摘松茸是香格里拉市的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等生产活动较多,对野猪猎捕区域进山人员管控不易,安全警戒工作难度较大,安全隐患突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野猪猎捕工作的正常推进。11月份以后,涉及开展野猪猎捕工作乡镇的农田庄稼已收割完成,田野荒芜(一年一季农作物),野猪食源减少后只有进入深山,这为我市的野猪猎捕队员搜寻野猪、猎捕野猪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去冬今春以来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形势严峻,为降低森林草原火灾隐患,野猪猎捕队暂停进山开展野猪猎捕工作,待防火期结束后将继续开展该项工作。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工作,实时监控,实时调控,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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