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香格里拉市第三界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35号建议的答复
破布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霞珠村村民庄稼遭受野生动物破坏后相应保险赔付和防护项目建设的建议”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野生动物破坏保险赔付方面
近年来,随着香格里拉市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提升明显,香格里拉市野生动物种群快速增长,野生动物毁农、伤农等危害次数逐年增加,为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迪庆州林草局通过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商业保险手段,通过办理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建立管理措施科学、服务网络完善、理赔及时高效的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管理服务体系。有效转嫁野生动物的危害风险,充分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达成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协议。我市的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的现场勘验、理赔金额评估及理赔资金兑现等相关事宜均由保险公司开展。今后我局将加强与保险公司对接加强监督管理开展好野生动物肇事理赔事宜。
二、防护项目建设方面
我局目前无相关项目资金,如争取到相关项目资金,我局将优先考虑霞珠村的野生动物危害防控项目建设。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