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04号建议的答复
苗红兵代表:
您在香格里拉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办理采伐证的建议”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民用材采伐限额情况
因“十四五”期间省级下达我市的年森林采伐指标,能用于民用村采伐的公益林采伐指标仅为200立方米,商品林采伐指标3200立方米。由于采伐指标受限,我市严格管控采伐指标,已两年未办理民用材采伐证。
二、 林木采伐申请受理情况
对于提出的建议办理并发放采伐指标,我局并为停止办理林木采伐证,根据《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事宜的通知》(香林草发〔2023〕135号)规定:全部由市级统筹,不再进行分解下达到各乡(镇)。确实因火灾、泥石流、地震等特殊情况造成房屋损毁需灾后重建房屋的除外,不再进行房屋修缮等自用材采伐申请的受理工作。因火灾、泥石流、地震等特殊原因的林木采伐申请程序为:由受灾户提出书面申请,经护林员、村民小组、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受灾户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逐级确认,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并逐级签署意见,再根据实际情况保障在集体林内且在对应的森林类别里有可采伐建房林木的前提下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进行公示且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采伐作业。
三、符合受理条件民用材采伐需提供材料
1.采伐林木申请书。建房民用材申请书中应填写清楚是新建、重建或是维修、房屋结构、建房时间、用材量、采伐时间等要素。明确采伐地点、方式、林种、树种、面积、蓄积(株数)。
2.提交采伐申请及承诺书、采伐地林权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采伐地村民小组、村(居)民委员会及护林员采伐意见。
4.村、组集体申请采伐民用材的,须提交乡(镇)政林木采伐简易伐区作业设计表。
如因上述特殊情况需进行林木采伐,可根据办理程序进行申请办理。其余情况根据现行规定,不再办理房屋修缮等自用材采伐证。关于代表提出的木材替代品的建议,我局已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争取相应政策,但一直未得到答复。因我局无对应资金,暂时无力解决木材替代产品。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探讨研究各类木材替代产品使用的可行性、可推广程度及民众的接受程度,继续向上级部门积极汇报,争取相应政策支撑。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