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林业和草原局)

索引号
4330451404/202100177
文  号
来 源
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日期
2021-12-22
对香格里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22 10:55     浏览次数: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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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香格里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46号建议的答复


李茂华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6号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在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植物检疫条例》中有相关规定:

第五条 在发生疫情的地区,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派人参加当地的道路联合检查站或者木材检查站;发生特大疫情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植物检疫检查站,开展植物检疫工作。

第七条 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前,必须经过检疫;(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第九条 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交通运输部门和邮政部门一律凭植物检疫证书承运或收寄。植物检疫证应随货运寄。

我局一直按照林业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为确保我市林区安全,巩固历年造林成果、绿化成绩,我局联合松园木材检查站及金江木材检查站加大对境外运入的松木制品、苗木、花卉的调运检疫证书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调运的依法进行处理。并且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第4号公告,在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管理与服务平台中,在签发调入松科植物的检疫要求书时,严格对照公告,全面禁止签发从疫区调入松科植物及其制品。一直以来,我局每年都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同时对调入本地的应施检疫的植物及其制品进行复检,并对涉检单位及个人宣传相关植物检疫法律法规。但目前随着香格里拉市生态文明建设及网络购物的迅猛发展,城市绿化走上发展的快车道,在造林绿化过程中,城市绿化种苗、花卉和繁殖材料调运频繁;市民也经常在网上购买少数量的花卉、苗木及家居电器建材等含木质包装条。这些外来物种的增加以及气候等各方面的影响造成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频发,我市林检局在编在岗检疫人员只有3人,不仅要做好全市已发生的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及防治,还要做好检疫工作,检疫执法工作由于涉及部门多,我局人手力量不足、社会支持力度不够、工作难度大,导致工作开展得不够深入、不够彻底。

下一步,我局将逐级向上反应加强源头的检疫执法,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和邮政部门做好检疫工作。呼吁各级相关职能部门重视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森林病虫害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呼吁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平台购买植物及其制品时要求卖方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方可购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护了香格里拉生态环境,充分认识森林病虫害给森林资源造成的损害,并让更多的人来了解和关心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它同森林和草原防火及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同等重要,也加大对林检工作的支持力度。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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