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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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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日期
2023-02-17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局机关2023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17 15:12     浏览次数: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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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局机关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局机关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局机关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局机关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的林业工作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州、有关林业的决策、规章、制度的执行。承担全市林业和草原管理工作(防火、资源林政、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承担全市各种林业和草原项目工程(天然林工程、退耕还林、生态林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退牧还草等),负责承办各种林业和草原项目工程的可研、评估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林草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计划财务股、天保人事股

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香格里拉市造林绿化与科教产业站

3.香格里拉市林草质量监督管理站

4.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

5.香格里拉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6.香格里拉市林木权管理服务中心

7.香格里拉市金江大桥木材检查站

8.香格里拉市大雪山木材检查站

9.香格里拉市松园桥木材检查站

10.香格里拉市林草技术推广站

11.香格里拉市生态公益林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草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协助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协助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紧保护区建设规划,执行云南省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拟订及调整云南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协助拟订各类自然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协助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协助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落实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政策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建设。

10.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3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7人。

车辆编制19辆,实有车辆1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575.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75.5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3.38万元,主要原因1.我单位公车增加14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我单位于2022年调入2名行政编制人员及新招录4名职工(其中行政人员2名、事业编制人员2名),故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办公经费及工会经费等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75.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75.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75.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3.38万元,主要原因1.我单位公车增加14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我单位于2022年调入2名行政编制人员及新招录4名职工(其中行政人员2名、事业编制人员2名),故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办公经费及工会经费等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575.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575.5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105.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3.38万元,主要原因1.我单位公车增加14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我单位于2022年调入2名行政编制人员及新招录4名职工(其中行政人员2名、事业编制人员2名),故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办公经费及工会经费等相应增加。

项目支出47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万元,主要原因为林业防灾减灾及退牧还草项目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8.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151.8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

3.农林水支出(工资福利等支出)1940.1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154.9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万元,较上年增加27万元,增长2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5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35人次。

减少原因:公务接待从简,公务接待坚持经费控制、公开透明、节约简谱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万元,较上年增加28万元,增长28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较上年增加28万元,增长28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增加原因:由于我单位2023年新增公务用车车编14辆,所以较上年增加28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目标1:根据省、州、市“十四五”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未来三年将完成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态多样性保护项目,实施封山育林1万亩、退化林修复1万亩、国家储备林建设0.5万亩、森林抚育3万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人工种草1万亩、改良草地4万亩)。

目标2:完成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建设内容实施碧塔海国际重要湿地、千湖山省级重要湿地纳入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申报千湖山国家级重要湿地,总考、总规、监测、宣传教育及保护基础设施工程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目标3:根据省、州、市“十四五”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未来三年将建设森林培育项目20.5亩,总投资5984万元,其中项目直接费用5440万元间接费用544万元。   

目标4:根据2020年3月9日香格里拉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纪要,完成“百万林”建设任务,2022年至2024年期间每年完成城区机关单位春秋两季义务植树活动,完成50万株全民义务植树任务,每年投人220万元苗木费及附属设施建设费。

目标5:立足香格里拉市草地资源现状和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实施人工种草和毒害草治理,促进工程区草原植被恢复,修复草原生态系统,推动项目区生态建设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香格里拉市 2022年至2024年每年将完成退牧还草工程项目人工种草面积15万亩,毒害草治理面积10万亩。

目标6:香格里拉市林草视频感知系统建设项目,完成微波通信系统建设20个。

目标7:香格里拉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专业队伍营房6000㎡、建设训练场地设施、重点林地草地防火阻隔系统及应急道路20千米,防火物资,视频监控系统20套,护林员管理系统1套。

目标8: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建设管护用房尼西分场1000平方米、洛吉分场1000平方米、小中甸分场天池管护点140平方米、格咱分场新建检查点(香木公路三公里处)120平方米。

目标9:香格里拉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完成紫茎泽兰人工除治4200亩。

目标10:根据省、州、市“十四五”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进一步规范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行为,做到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得当,自由裁量权适用恰当。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4.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79万元,主要原因是:1.我单位公车增加14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我单位于2022年调入2名行政编制人员及新招录4名行政、事业编制人员,故办公经费、工会经费等相应增加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我单位日常公务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18556.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13.67万元,固定资产9900.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04.02万元,无形资产37.44万元,其他资产3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9.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49.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891平方米,账面原值112.3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5项,账面原值45.3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3.9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037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9万元。鉴于截至2022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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