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州、县人大、县民宗委组成的调研组到洛吉乡调研《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实施情况。
此条例自2010年7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洛吉乡全面落实民族团结工作责任,着力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民族团结机制建设;拓宽教育渠道,广泛宣传普及民族团结理论;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条例》宣传教育。
洛吉乡根据自身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制定了民族团结日,增强民族团结活动感召力。九龙村是纯彝族村,因此民族团结月为每年七月、民族团结周为七月第三周、民族团结日为“火把节”;尼汝村是纯藏族村,民族团结月为每年农历七月,民族团结周为七月第二周,民族团结日为“祭山跑马节”;洛吉村是多民族聚居村,民族团结月为每年农历一月、民族团结周为一月第三周、民族团结日为正月十五“元宵节”。
调研组对洛吉乡的《条例》实施情况及民族团结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多民族、多宗教的洛吉乡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做到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民族不断进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迪庆发挥了积极作用,希望洛吉乡再接再砺,为民族团结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