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教育体育局)

yyy索引号
0152864007/202300573
文  号
香办字【2022】8号
来 源
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日期
2022-07-07
《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十条措施》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07 16:19     浏览次数:3518     站群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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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6日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厅字〔2019〕54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为教师创造安心、静心、舒心的从教环境。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提出如下措施。

  一、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各级各部门不得要求学校和教师反复填写常规性业务表册并进行检查。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以及各类“进校园”活动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各部门需要在下一年度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以及各类“进校园”活动,应当于当年11月向同级教育部门提出实施申请,经教育部门初审提出具体意见,报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研究审核,由党委办公室统一报党委审批同意后执行。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二、统筹执行年度计划

  各级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防灾减灾、消防安全、教学设施设备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整改工作,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合并进行,并于春季和秋季学期开学前,向各中小学校发布工作计划。党委、政府审批同意的年度计划,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抓好落实,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统筹、协调、审核任务落到实处。

  三、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

  牢固树立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的理念,减少社会事务对教师不必要的干扰。各级各部门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校园指导教师开展有关工作。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教育宣传活动,要根据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需要进行评估。凡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要根据需要合理融入课程教学,不得重复安排。

  四、合理减少检查评比内容

  各级各部门要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控制总量和频次,同一事项开展频次不得多于两次,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创新教师工作评价机制,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

  五、规范精简报表填写和调研活动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教师的有关报表填写工作,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统计报表原则上予以取消。同一项工作,学校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次上报工作总结。对上级督查中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学校按要求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即可。严格遵守和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规范中小学校教育统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精简填写次数和内容,不得要求学校和教师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严禁各部门重复建立与中小学教师有关的各类信息库,要统一对接使用教育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数据,避免教师重复填写信息,切实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除统计部门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批备案。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须经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开展。大力精简中小学班主任填报各类学生信息工作,以现有国家学籍网信息为基础,搭建统一的学生信息大数据库管理平台,实现公对公的授权数据导出,避免班主任重复统计、重复上报。

  六、合理安排各类工作事务

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等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不得随意扩展内容或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对于特殊、紧急、重大活动需要中小学校和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布置安排。原则上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驻村扶贫,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乡镇、社区对教师参与有关活动提出无理要求或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学校有权予以拒绝。

  七、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

  严格执行我州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借调、抽调事业工作人员,严禁各种形式的非组织借调行为。教育部门统筹中小学教师安排使用工作,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教师的抽调借用。严禁未按程序要求私自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学校校长不得擅自派本校教师到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跟班学习或顶岗锻炼。因工作确需借用的,须经各级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八、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

  各级各部门不得把庆典、招商、拆迁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换届选举、年会晚会、体育赛事等活动,不得硬性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参加各类社会性评比、文艺汇演、问卷调查等活动。除党委政府要求的时政学习外,各部门不得强制要求或通过与考核挂钩等方式,变相要求学校和教师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应用程序、学习类APP等。严禁安排中小学教师参与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网上投票、点赞、答题、知识竞赛、宣传等活动。严禁通过教师组织家长和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调研、问卷调查、信息采集、网络投票等活动。

  九、严格把关培训项目

  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得重复安排教师参加同类项目相同内容的培训,避免重复培训和多头培训。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培训项目,原则上不得面向学校和教师开展。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教育部门对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要严格把关,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培训。

  十、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审批和报备制度。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宣传引导,督促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统筹安排各类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活动。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将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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