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委员会 文件
建党发〔2021〕149号
中共建塘镇委员会 建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建塘镇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村、社区“两委”,各驻村工作队,镇属各站所:
根据《云南省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培训会有关精神,为扎实开展好全镇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巩固成果、防止返贫、衔接乡村振兴”目标,围绕“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硬任务,按照“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的要求认真开展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同步进行监测对象“回头看”。一是在常态化动态管理的基础上,集中组织开展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动态调整,抓实新增监测对象识别录入、监测对象风险再标注、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人口自然变更等工作;二是全面排查现有监测对象,认真开展“回头看”,确保程序落实、对象精准、措施有效、消除稳定;三是抓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年度信息采集、更新录入工作,包括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年度信息采集更新,监测对象帮扶措施和家庭位置信息采集更新,镇、村信息采集更新,行政区划调整信息完善等。
二、工作对象
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一般户(重点为:2021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底线<6000元>的户、低保户、特殊困难户、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整户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家庭、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家庭)、今年以来因病因灾因等意外事故造成刚性支出过大,收入大幅缩减,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口。(以下简称“四类人”)
三、工作内容
(一)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动态调整
1.新增监测对象识别录入。以家庭为单位对以上“四类人”、各级筛查反馈过预警信息的农户、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手机APP”、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等平台或向乡政府、村委会提交过申请的农户开展全面排查。在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出核查名单,组织逐户入户核查,符合条件的严格按程序纳入监测帮扶,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2.监测对象风险再标注。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返贫致贫风险消除后,又因突发事件或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新出现致贫返贫风险的,组织逐户入户核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标注。
3.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统一组织开展监测对象帮扶成效评议工作。对评议后达到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按“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在监测对象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参照监测对象识别方法步骤,由镇级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
4.脱贫户及监测户家庭人口自然变更。采集更新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人口信息,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新。
(二)监测对象“回头看”
对2019年以来录入系统的所有监测对象进行逐户逐人全面排查。
1、全面精准监测对象,通过全面排查,对不符合监测帮扶条件的进行清退,对风险消除不稳、收入不稳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进行风险消除回退。特别是目前还在享受各类帮扶措施但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如果帮扶措施取消后风险消除就不稳定的,要严格进行回退,继续帮扶直到风险稳定消除。同时,根据各地执行的监测底线,按监测对象识别时家庭人均纯收入指标,准确标注监测对象类别。
2、全面落实帮扶措施,要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逐户逐项落实帮扶措施,对照风险重点核查帮扶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达到“管用、够用、能用、有用”的要求。
3、全面落实监测程序,对所有监测对象的监测程序进行逐户核查,对识别、帮扶、风险消除等环节没有开展过民主评议和公示的监测对象,要统一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和公示;在对象识别上,所有监测对象要补齐纳入监测申请和授权承诺书;对未开展过家庭资产信息和基本信息复核工作的监测户,要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组织开展信息复核工作;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要逐户核查农户是否知情同意,完善相关手续。新增识别和综合回退重点排查以下4类对象。
1.原非建档立卡农户,2021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监测底线(2020年为6000元)和整户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家庭。
2.2021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监测底线(2020年为6000元)和整户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户。
3.已标注风险消除,但2021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监测底线(2020年为6000元)的监测对象户。
4.已标注风险消除,但整户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监测对象户。
(三)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1.脱贫户、监测对象户(含新增、已消除和未消除风险户)基础信息和年度务工信息的核实、采集和更新录入。
2.监测对象帮扶措施信息核实、采集和更新录入。
3.“四类人”中的一般户和今年以来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造成刚性支出过大,收入大幅缩减,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口的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情况信息采集。
4.位置信息采集更新。利用全国防返贫监测手机APP,对未录入家庭位置的监测对象采集家庭位置信息,同时对家庭位置出现变动的监测对象,更新家庭位置信息。
5.完善行政区划信息。按照各地行政区划调整的情况,据实完善行政区划信息;补录未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的建制村及村民小组信息;更新已录入的建制村以及村内村民小组基础信息,并对新增和缺漏信息进行采集补录。
6.采集更新镇、行政村基础信息。各社区需将居民小组信息采集补充完善,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7.调整完善帮扶主体及结对关系,更新录入相关结对帮扶信息。2021年度主要针对2021年9月30日前发生变化的信息,如家庭人口在校生状况、家庭收入情况等,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新录入。2021年10月1日后发生的变化信息,纳入月监测信息更新内容,本次年度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不做采集录入。
(四)信息数据比对清洗
按照全国防返贫动态监测数据质量评估体系评估规则,进村入户核实核准各项数据信息,并及时与各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数据信息比对、完善和整改工作,对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实不准的数据进行完善和整改。各乡(镇)、涉及部门要扎实做好数据审核工作,确保防返贫监测数据信息闭合,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开展培训
10月18日前,完成动员部署、镇、村(社区)干部的业务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各村(社区)按照《香格里拉市固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完成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同时,以村(社区)为单位上报动态调整对象汇总数据。时间:10月18日—11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
1、动员部署、业务培训。10月18日前,完成村(社区)一级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工作。
2、信息采集。10月24日前,各村(社区):①梳理“四类人”名单、部门每月反馈的预警人员、在全国防返贫监测手机APP和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等平台和到镇、村(社区)当面提出申请等人员信息,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动态核查名单;②梳理2021年6月以前纳入监测管理的三类人员信息,综合分析研判、提出预清退、回退、风险再标注、风险消除的“回头看”核查名单;③打印信息采集所需表格,做好入户核查、信息采集的准备工作;④组织工作力量,开展入户核查、信息采集、开展村民小组党员和户主评议、填写申请、签署授权承诺书。
3、村级评议公示。10月25日—10月29日,村(社区)“两委”根据党员、群众评议结果、收入测算和核查情况,提出拟纳入监测对象、消除风险对象名单,对拟纳入监测对象逐户逐人提出帮扶措施,对风险消除的不再进行帮扶。在村、居民小组公开场所及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网络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对举报或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处理,无异议后报镇政府审核。
4、乡镇审核。11月4日前,镇政府在抽查核实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行政村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逐户明确帮扶措施,报市乡村振兴部门确定。
5、市级确定。11月12日前,市乡村振兴局对拟纳入监测对象牵头联审,组织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卫健、市场监管、林草、医保、统计(调查)、残联、人民银行等部门复核家庭资产信息和基本信息,核准户口、房产、车辆、国家公职人员、经营实体、健康状况、就学情况、外出务工、家庭成员关系等重点信息,将符合条件的确定为监测对象。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
11月13日-11月25日,市乡村振兴局根据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向州乡村振兴局书面申请开通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权限,各村(社区)需在11月25日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
(四)数据信息比对清洗
11月26日-12月15日前,市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镇、村,结合国家和省级反馈的数据质量评估工作情况,集中开展问题数据比对核查,形成到户到人具体问题清单,完成问题数据比对清洗,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五)工作总结
12月15日前,以行政村为单位上报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总结。
五、有关事项
(一)收入计算周期
本轮动态调整所有工作对象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信息采集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本轮动态调整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的指标和数据口径统一按国家乡村振兴局制发的《户年度基础信息采集表》《出列村信息采集表》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础信息采集表》执行。其他信息采集按本方案要求执行。
(三)使用全国建档立卡手机APP开展信息核实工作
为减轻基层打印表格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各地要充分利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采集补录更新各类对象家庭位置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开局之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最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政策性很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防返贫监测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各乡(镇)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负起责任,克服新冠感染疫情影响,创新工作方式,认真组织,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统筹整合市、乡、村和驻村工作队力量,切实强化经费、人员等各类保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重大问题要提请市领导小组及时研究。
1、组建动态管理工作队。各行政村要以村(社区)为单位组建好动态管理工作队,以包村领导分片负责的方式,抽派一定力量的挂包单位、乡(镇)干部特别是有相关业务经验的干部职工充实到各村(社区)加强工作,严格工作时间,保证工作质量。将成立情况于10月19日报镇乡村振兴办。
2、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各行政村村(社区)要建立系统管理队伍,将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的人员固定为系统管理员和数据业务专员(原具体业务负责人员建议保持不变)。今后乃至过渡期内,除工作调动、职务变动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更换,保持系统管理员相对稳定。系统管理员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尽快熟悉系统操作,保证数据质量。将系统管理(业务专员)人员名单于10月19日前报镇乡村振兴办。
(二)确保工作质量
要严格较真碰硬,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早消除”的原则,对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各村(社区)要建立数据信息会审工作机制,把好第一关口,系牢第一粒纽扣,防止信息采集不实,录入错误。
(三)提升数据质量
各村(社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紧盯各级各部门反馈的问题数据,认真整改,及时清洗。行业部门要坚持和完善数据比对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数据质量,确保防返贫监测数据共建、共享、一致,做到“账帐相相符、账实相符”,实现数据闭合,坚决杜绝马虎走过场的现象。
(四)严肃督查考核
本轮防返贫监测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与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战略成效考核工作紧密衔接,各村(社区)必须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动态调整期间,市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派出督导组,对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督导,对存在纠正标准把握不严、程序履行不规范、工作进度慢等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动态调整结束后,在相关督查巡查、审计监督、第三方评估中,如存在不实不准等问题,将列入问题清单,纳入年度成效考核内容;对问题突出的,纳入常态化约谈,并作为年度成效考核的依据。
附件:1、建塘镇XX村(社区)动态管理工作队
2、建塘镇XX村(社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信息队伍人员名单
3、动态调整统计表、信息采集表
中共建塘镇委员会 建塘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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